監察委員周陽山提「金門12大建設」芻議
監察委員周陽山於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第4屆第23次會議中,根據金門地區當前的需要和主、客觀條件與環境,提出「金門12大建設」芻議,供台海兩岸各界參考;並主張有關爭議性公共議題,用公投及民意決定;以及研擬「紐新港務局模式」,以積極落實為具體之政策。
監委周陽山提出「金門12大建設」芻議,包括有「金廈大橋與金烈大橋」、「戰爭與和平博物園區」、「孔廟(文廟)」、「金門大學」、「兩岸學術交流與國際學生中心」、「大陸觀光客免簽證入境金、馬、澎湖」、「機場擴建與碼頭增建」、「引水供電與生態之城」、「新縣政中心,推動全島區域計畫」、「兩岸事務仲裁法庭」、「金門學術圖書館」、「閩南語大辭典」與「閩南文化百科全書」等。
此外,周陽山認為,要解決金門未來發展的財源問題,財政收支劃分法之修正亦勢在必行,他也引用芬蘭境內歐蘭群島先例作一分析,歐蘭群島自治法,其平準補助基準為0.45%;至於稅收分配,其財政年度內徵收之所得稅與財產稅,超過全國稅收總額0.5%時,超額部分應分配予歐蘭群島。
為保障金門及其他離島地區之合理財源,財政收支劃分法源原先之規定,周陽山主張,其中第8條應改為「各縣巿於財政年度內徵收之菸酒稅超過菸酒稅總額0.5%時,超額部份應分配予各縣(巿)」,對於福建省金門縣及連江縣,為實現地方自治目的而導致額外之財政支出,應另予考量,其補助基準應予調高。
為了簡化及避免兩岸主權爭擾,周陽山主張在未來金-廈地區的互動發展中,提議以「紐-新港務局模式」(PANYNJ),研擬出「金-廈地區之可能互動模式」供兩岸參考;紐-新港務局全名為紐約與新澤西港口事務管理局,由雙方政府共管,這也是美國有史以來第一個跨州協定,從而更有效率、更有遠見地推動長期建設。
按「紐-新港務局模式」,周陽山提議成立一個由金門、廈門兩地地方政府授權設置的合資企業-「金廈港區建設管理公司」,共負盈虧,負責籌辦並督導執行包括:建設金廈大橋、金嶝大橋、金烈大橋及其他相關橋樑與相鄰之生活設施(如電信、電纜、供水管等)。並負責其橋樑、設施的營運與維修工作,以及負責監督金、廈地區跨境交通設施(包括巴士、船舶、直昇機及其他運輸工具)之營運;維護港區各項設施及人員之安全。
周陽山除了提出「金門12大建設」芻議,另也提出核簽意見,要求對於具爭議性的公共議題,透過公民投票的意見表達;對於擬議中的金嶝大橋等相關規劃,認為經建會不必代替金門民眾作出決定,而應責成金門縣政府透過公投及民意表達等方式,決定是否興建。
有關「紐新港務局」的經驗,建議經建會透過政策規劃探討當前兩岸框架下,其經驗究竟有那部份金門適用,換言之,到底其模式有那些待修正、調整之處,在兩岸未來情勢發展成熟,屆時可提出何種政策方案,且具備實際的可行性?
周陽山提出「金門12大建設」芻議,經建會業分別送請參加巡察委員包括有劉玉山、李復甸、余騰芳、葛永光、洪昭男、楊美鈴、馬秀如、李炳南及陳永祥等核閱,均無意見。
周陽山強調,若金廈港區建設管理公司的擬議能夠落實,兩岸領導人所倡議的「追求雙贏」等十六字箴言,就有真正落實的契機,如果總統馬英九的「正視現實,開創未來」真能在金廈港區成為新的現實,兩岸的和平共贏與全民福祉,也就不再是遙遠的夢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