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金酒中大獎15日第一次公開抽獎
備受關注的「歡喜買金酒、幸運中大獎」抽獎活動,第一次抽獎將於5月15日在金酒公司公開舉行;只要在全國各地購買金門高粱酒金額滿新台幣3600元,憑一張3600元購買金門高粱酒的統一發票,寄明信片至金酒公司參加抽獎,就有機會獨得一百罈30公升窖藏甕仔酒(巿值約三百萬元)。
為搶消費券商機,金酒公司特別釋出坑道窖藏每罈30公升的甕仔酒做為獎品,特獎2名,每人可獨得100罈甕仔酒,市價約300萬元。第一獎2名,每人可得市價60萬元的20罈甕仔酒,第二獎兩名,每人可得總市價30萬元的10罈甕仔酒,第三獎2名,每人可得總市價15萬元的5罈甕仔酒,還有風獅爺紀念酒、八達樓子酒、金風玉露面膜等獎品。
抽獎方式:自98年元月18日至7月31日止,凡消費金門高粱酒金額滿3,600元(含)以上,憑統一發票正本【明細有金酒公司的金門高粱酒品等字樣】黏貼於明信片背面,註明姓名、地址、電話、出生日期,郵寄至金門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寧山配銷處】,地址『金門縣金寧鄉桃園路1號』,即可參加抽獎。若統一發票上無法辨識有金酒公司的金門高粱酒品等字樣,即不符合抽獎資格。
抽獎日期:第一次抽獎5月15日,自98年1月18日起至4月30日止所消費之統一發票,5月5日前寄達,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第二次抽獎8月15日,自98年5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所消費之統一發票,8月5日前寄達,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
金酒公司表示,第一次參與投遞未抽中獎項之明信片,不可作為第二次抽獎活動。所有統一發票將於活動結束後捐贈公益團體,凡參加摸彩活動即視為同意捐贈。每次公開抽獎儀式地點假金酒公司舉辦,邀請地方長官抽獎,抽獎現場有金門地區名城電視台轉播,現場有律師或會計師見證,並將得獎名單公佈於金酒公司網站上。
有關中獎規定:得獎人抽中後,所送之發票及收據需經律師或會計師確認無造假後,始通知中獎人至該公司核對中獎資格,中獎人資格無誤之後,始確定為得獎人,並請於30日內完成領獎手續,所有獎項均需親自領獎,否則喪失資格。兌獎時須核對國民身分證,並至該公司指定地點自行載運。
金酒公司也表示,所有得獎人需依法繳交機會中獎所得稅及相關稅捐,課稅額度依據稅捐稽徵機關規定認定,該公司不保證市價與課稅額度相同。本活動之獎品不得折抵現金或兌換其他物品。若發現得獎人之發票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其得獎資格,獎品應繳回,不能繳回者,應繳回等值現金,並須負法律責任。
金酒公司強調,本抽獎辦法如有違反及抵觸菸酒管理法或相關法令時,即停止實施。活動說明如有未盡事宜,以該公司網站公布資料為準。如有天災或不可抗力情事致使活動無法進行者,該公司有權視情況中止或變更活動內容。【未成年請勿飲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