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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結婚真賣淫小三通新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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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莊煥寧/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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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結婚、真賣淫!縣警局昨日宣布偵破一起「兩岸三地人蛇」案件,將犯罪嫌疑人魏○貴(台灣高雄人)、姚○平(台灣高雄人)、葉○敏(福建人)、許○新(金門人)等四人依偽造文書、妨害自由、妨害風化、及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等罪嫌法辦。
縣警局刑事警察大隊調查,犯罪嫌疑人魏○貴意圖媒介招攬大陸女子以假結婚方式來台賣淫牟利,合謀安排姚○平為人頭,與欲來台打工之大陸女子葉○敏,於95年9月28日在福建省寧頭市辦理結婚,由魏嫌先行墊付姚民與大陸葉姓女子結婚及申請葉女入境所需費用新台幣10餘萬元,嗣於96年10月26日姚嫌以團聚為由擔保申請葉女入境,葉女於96年1月18日循小三通入境金門,並向金湖鎮戶政事務所完成結婚登記,之後即帶葉女前往高雄居住,未實際居住於設籍之處所。
 刑事警察大隊指出,葉女在台生活起居均由魏、姚2嫌安排、監管,並媒介葉女至「雪○蘭應召站」以花名「巴比」從事應召賣淫工作,期間約6個月,接受飯店陳姓、謝姓服務生等2人以電話聯繫,媒介葉女與不特定之男子,在高雄地區不特定汽車旅館、飯店從事性交易。
 魏嫌食髓知味,視有利可圖,復與犯罪嫌疑人許○新合謀,利誘唆使金門地區肢體殘障之許姓民眾當人頭與欲來台打工之大陸女子薛○銀假結婚,並於96年3月中旬,渠等2人帶同許姓民眾至大陸福州民政局與大陸女子薛○銀辦理結婚手續。
 後因許姓民眾自覺遭利用而心生悔悟,遲遲不願申請薛女入境,而多次遭魏嫌、許嫌等2人騷擾及要脅,並向其催討辦理結婚費用及薛女借貸之債務共新台幣30餘萬元,許姓民眾不勝其擾因而主動向警方檢舉。
 案經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張漢森指揮,依法實施通訊監察,終追出魏嫌等利用小三通管道之便行「假結婚、真賣淫」之兩岸人蛇犯罪情節,瓦解其犯罪結構,為地區良善風氣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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