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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首長出國弊案檢方首波起訴四人

發布日期:
記者: 蔡家蓁/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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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地檢署偵辦機關首長出國考察弊案,昨日首波偵結,將前金門縣警察局長陳瑞通、前金門縣議會議長莊良時、前縣議會機要秘書嚴辰生、旅遊業者柯呂權等,依貪污等罪嫌起訴。檢方也表示,還會有第二波的起訴動作,將於近期內發佈。
金門地檢署表示,該案由主任檢察官王捷拓承辦,檢察官席時英、張漢森協同辦案,地檢署是在去年10月調查金門縣內相關首長及機關出國赴澳洲考察養牛事業是否涉有弊端時,陸續從搜索和扣案資料中,發現陳瑞通主辦的「93年8月奧地利參訪考察」、「94年12月約旦參訪考察」,及其個人於95年10月出席「美國波士頓第113國際警察首長協會年會」等參訪案中有弊端。
其中,李炷烽二次、莊良時一次,攜同未受邀請的配偶、親友同團出發,檢方認為出國考察相關經費運用、結報及簽呈計畫中,多有浮報、不法動用公款圖利私人出國旅遊、食宿的「假考察、真旅遊」,公款遭詐領高達九十七萬零十二元。
王捷拓指出,檢調單位於去年12月8日、今年1月間發動2波搜索,跨經台、金兩地偵訊40餘人次後,昨日第一波偵結,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刑法偽造文書罪、商業會計法等罪嫌,將陳瑞通四人提起公訴,而該案的起訴書達二百餘頁之多,對於犯罪事實記載詳盡。
 檢方指出,今年二月間已經從警界退休的陳瑞通,涉嫌貪污犯罪情節重大,被檢方向金門地方法院提出具體求刑有期徒刑十二年、併科罰金新台幣二百萬元,及褫奪公權八年。
柯呂權遭具體求處有期徒刑十年、併科罰金一百萬元,及褫奪公權一定期間。
莊良時和嚴辰生詐領公款僅五萬元,且犯後態度良好,主動繳回不法所得,檢方請求法院減輕量處刑責,若審判中莊良時再支付十萬元,嚴辰生再支付五萬元予金門縣相關公益團體後,則均請量處有期徒刑二年及併科罰金十萬元,各附以緩刑四年之宣告。
承辦案件的王捷拓指出,有關其他公務員涉案部分,正另案偵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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