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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小學童交通券縣長親自送上門

發布日期:
記者: 陳麗妤/金沙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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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國小即將赴台畢業旅行,縣府趕在端節前送上大禮!縣長李炷烽昨日親自將金沙國小學童的「交通券」發送給學子,由六年級學生黃瀚賢、羅以涵代表接受。兩千元交通券來得正是時候,金沙國小三十七位畢業生明即可以派上用場。縣府表示,即日起發送的交通券使用期限至九十九年二月二十八日止。
縣府為落實照顧學生政策、擴大學習領域並且減輕學生交通費負擔,訂定金門縣學生航空票價補貼實施辦法,未享有公費待遇者,凡就讀於金門縣國民中學、國民小學(含幼稚園)、國立金門高級中學、國立金門高級農工以及國立金門技術學院即由學校於每學期造冊,向縣府教育局請領,不過,不包括各類在職班、假日班、社區大學、空中大學、空中行專、商專、夜間部、學士進修班、教育推廣學分班、各級補校、學士後各學系及大專院校延畢學生。
而除了上述就讀於地區各級學校之在學學生外,凡設籍於金門十年以上現仍設籍於金門,且曾就讀於地區各級學校合計滿六年以上,現就讀於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之在學學生,可以由家長或學生本人檢具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連同蓋有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逕自教育局申請核發交通券。
教育局表示,交通券近日已陸續送達地區各級學校,由於金沙國小即將出遊,為了讓縣府的福利政策能夠發揮最大的效益,特別趕於端節前將熱騰騰的「交通券」送達學生手上,讓他們此行就能夠享受縣府的照顧。
昨日上午十時三十分許,縣長李炷烽在教育局局長李再杭、民政局局長洪國正、社會局局長許乃權、教育局國教課課長徐國城、金沙鎮鎮長陳昆第等一行將二百四十五份(國小部)的交通券送到金沙國小交給每位學童,由六年級的黃瀚賢、羅以涵在校長楊肅正、主任李榮金的陪同下代表接受。
根據實施辦法,縣府此次發放的交通券,每張面額五百元,共有四張,不但要在限定期限內使用且不得轉讓亦不得兌換現金及找零;而領有交通券之學生對於搭乘航空公司班機往返金門與台灣時,可持交通券折抵票價,但每次使用交通券時應自行負擔部份票價,不能全數以交通券折抵。
縣長李炷烽表示,金沙國小學童即將展開畢旅,到南台灣欣賞自然生態景觀,學習多元的海洋生態並且到包羅萬象擁有太空劇場、地球環境、人類文化學習區域的台中科博館一遊,希望縣府的交通券不僅是一份最佳的畢業禮物,更成為學習旅程上的驅動力。
不過,對於交通券之請領,昨有位女大學生誤以為是低收入戶抑或是弱勢鄉親的交通補貼,獲知消息後連忙上教育局網站查詢資料,希望能趕在返金過端節時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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