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使用外勞雇主將受罰
金門縣政府配合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保障本國人工作權,並落實引進外勞政策,近期將針對違法使用、從事營利性工作之外勞加強查察與取締,一經查獲,將依就業服務法第68條規定,對雇主處以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縣府籲請鄉親們勿以身試法。
據縣府社會局指出,地區由於老年人口眾多,且醫療資源缺乏,故引進外籍看護工或幫傭照顧地區重度殘障、癱瘓、中風或重大病患,確有其必要,也紓減雇工長期照護的壓力,然外籍看護工主要工作範圍為提供重病患者所必須之生活照料相關工作。
社會局表示,為受看護人在許可工作地點調理膳食、餵食受看護人、洗滌衣物、清潔環境等不涉及營利性質者,自可視為原許可看護工作之範圍。但近來發現市區少部份商家為節省人事開銷,指派自家申請用來照顧老人的外勞,從事許可以外、營利性質的工作。
近來社會局已接獲不少電話檢舉指稱,有少數雇主引進外籍看護工,卻違法使用、從事營利性工作,例如:看店、搬貨、餐廳端菜洗碗等,此舉不僅嚴重破壞本地勞工就業權利,同時也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3款規定。
社會局提醒地區的雇主不得指派所聘僱之外國人從事許可以外之工作,一經查獲,依同法第68條處以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經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廢止招募及聘僱許可之一部或全部,敬請雇主依法運用外勞。
縣府社會局近期將全面加強查察與取締違規使用外勞;根據勞委會公布的一至五月份外勞查察結果顯示,有高達九成四的違法使用外勞案件是屬於家庭類外勞,亦即僱主指派外勞從事申請以外的工作,顯示家庭類僱主違法使用外勞的情形相當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