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配合六三禁煙節沒入毒品一批昨銷毀

發布日期:
記者: 蔡家蓁/金城報導。
點閱率:401

配合「六三禁煙節」,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昨會同警方、岸巡機關,在金城赤山垃圾掩埋場公開銷毀沒收、扣押物一批,從銷毀的沒收、扣押物中,不乏有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的毒品安非他命、K他命及偽藥龜鹿二仙膠成品等。金門地檢署強調打擊犯罪絕不會手軟、鬆懈的決心,並呼籲大家一起來拒毒反毒和檢舉走私、偷渡不法行為。
 昨日上午十時許,金門地檢署在赤山垃圾場舉行公開銷燬沒收、扣押物行動,法務部調查局福建省調查處、金門縣警察局、海巡署金門機動查緝隊、海巡署海巡總局第九海巡隊等單位於進行清點後,就以燒燬及怪手搗毀並掩埋方式,予以公開銷毀。
 此次銷毀的毒品計有:安非他命21.229公克、K他命143.91公克,及違反藥事法案之偽藥龜鹿二仙膠成品及未成品、詐欺案之電源轉換器及節費器等扣押物等。
記者張建騰/綜合報導
 昨天是六三禁煙節,雖然此「煙」非彼「菸」,但煙毒與菸草都有毒害人體的作用;金門縣衛生局昨天表示今後將加強對禁菸場所的執法,並提醒禁菸場所負責人務必確實遵守《菸害防制法》的規定;對於全面禁菸的場所,不但要有明顯標示,而且不得提供任何材質的器物做為菸灰缸的代用品。
 《菸害防制法》新制實施已將近五個多月;金門縣衛生局表示,在禁菸場所中,應確實遵守禁菸規定;衛生局加強訪查,違法者將被開罰,各場所的負責人務必再次確認所有入口處禁菸標示是否有脫落、褪色、破損等情形;若不符合標準,應立即張貼更換。金門地區的店家若需要禁菸標示,可以到金門縣衛生局服務台或各鄉鎮衛生所掛號室索取。
 根據金門縣衛生局的說明,這幾天,衛生局執行菸害防制法稽查時,發現仍有場所未能依法於入口處張貼明顯的禁菸標示,並有民眾於禁菸場所違法吸菸,衛生局已依據稽查事實依法處辦中。對於違法吸菸者,將處以新台幣二千元到一萬元罰鍰;對於禁菸場所入口處未張貼明顯禁菸標示者,將處新台幣一萬元到五萬元的罰鍰。
 衛生局表示,《菸害防制法》新制實施已將近五個多月,期間被檢舉的案件大多為網咖業者。衛生局調,禁菸場所的入口處應確實張貼明顯禁菸標示,場所內則不可以提供任何器物供人充當菸灰缸使用。
 衛生局常接獲檢舉,指出業者有提供水杯給消費者做為熄菸之用的情形;衛生局前往稽查時,雖然並未直擊上述違規情形,不過仍提醒業者,如果容許顧客於禁菸場所吸菸,並提替代性菸灰缸;根據《菸害防制法》第十五條規定,業者將被處以新台幣一萬元到五萬元的罰鍰。
 《菸害防制法》第十五條當中規定:「全面禁菸場所,應於所有入口處設置明顯禁菸標示,並不得提供與吸菸有關之器物」;因此,不論何種材質、何種形狀的器物,只要是做為菸灰缸之用,都不得提供。
 根據《菸害防制法》第十五條,全面禁止吸菸的場所包括:「三人以上共用的室內工作場所」、中等學校以下學校、大專校院、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文化機構、社教機構、醫療機構、護理機構、政府機關、公營事業機構、大眾運輸工具、計程車、遊覽車、捷運系統、車站及旅客等候室、製造儲存或販賣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金融機構、郵局、電信事業、室內體育場或運動、健身場所、圖書室、實驗室、表演廳、禮堂、展覽室、會議廳、歌劇院、電影院、公眾休閒娛樂室內場所、旅館、商場、餐飲店……。其中,旅館、商場、餐飲店若設有獨立空調及獨立隔間的室內吸菸室者,則不在此限。
 金門縣衛生局呼籲癮君子們要遵守法令至戶外吸菸,尊重他人拒吸二手菸的權利。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