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保護人員培訓葉毓蘭昨開講
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並無法律追溯期的限制;對於兒童或少年遭到性侵害,教育人員則必須進行通報-不用得到家長同意!
金門縣九十八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兒童少年保護種子人員培訓」活動昨天在金湖國中舉辦。中央警察大學葉毓蘭教授應邀在培訓活動中講授校園性別事件等與兒少保護有關的知識及法律。
根據葉毓蘭講授的內容,校園性別事件包括性侵害和性騷擾。校園性騷擾依對象可區分為:老師對學生的性騷擾、學生對老師的性騷擾、學生之間的性騷擾、同事間的性騷擾。
這項兒童少年保護種子人員培訓活動是由金門縣政府主辦,由金湖國中承辦;目標之一是要建立校長、主任研習暨執行制度,培訓本縣兒童少年保護的種子人員;還有一個目標是為了加強學校對兒童少年保護機制的認識與了解,以落實執行通報與輔導工作。
在訓練課程中,安排兒童輔導工作者鍾宜利老師講授「目睹家庭暴力之兒少輔導」;安排中央警察大學葉毓蘭教授「兒童及少年保護相關法規」、「校園兒少議題與媒體公關」、「校園性侵害與性騷擾處理實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