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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客強闖民宅劫財警方循線逮捕歸案

發布日期:
記者: 陳麗妤/金沙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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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鎮五福街昨日凌晨發生一起持械私闖民宅強盜案件,游姓歹徒持鐮刀強索財物,一度還意圖劫色,所幸,被害人處變不驚,與歹徒周旋拖延時間,並報警求援。警方則循線於清晨五時許在金沙車站附近將歹徒逮捕到案,突破心防起出犯案工具及四萬二千二百元贓款,全案依刑法加重強盜罪,移送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金湖分局副分局長王明宏指出,六十二年次台籍來金工作的游姓男子,因缺錢花用,一時興起於昨日凌晨二時三十分左右,持大型鐮刀,越過二樓窗戶侵入五福街一民宅意圖劫財與劫色,金沙分駐所值班陳姓員警於清晨五時,接獲被害女子報案求助,金湖分局據報由分局長劉全原動員偵查隊警力並報請縣警局刑大、金沙分駐所掌握地緣優勢共同展開追緝,並依被害人聽聲辨人提供線索,警方鎖定可疑對象,於清晨五時許在金沙車站附近查獲可疑嫌犯。歹徒原先矢口否認,經警方分工展開地毯式搜尋,刑大鑑識專家採集有利犯罪跡證後,歹徒見警方即將突破案情才坦承犯案,並帶領辦案人員重回現場,道出犯案過程。
金湖分局偵查隊隊長黃維堅指出,據被害人表示,半夜突然被歹徒持鐮刀架住脖子,並以毛巾矇住眼睛,聲音似曾相識,向她強索新台幣六十萬元,並以細繩將其雙手綑綁,歹徒一度興起性侵意圖,所幸千鈞一髮之際被害人和歹徒週旋拖延,最後僅被歹徒拿走新台幣四萬餘元現金以及一張金酒回饋券。被害人於清晨五時向金沙分駐所報案,警方則迅即破案,起出犯案用之頭套、鐮刀等犯案工具,並查獲歹徒藏於租屋處附近水溝蓋內之贓款。
金湖分局分局長劉全原指出,歹徒涉嫌強制猥褻及夜間持械侵入住宅,強盜被害人財物,行為已明顯違反刑法加重強盜罪,依法移送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其刑責最少七年以上。
金沙五福街民宅被搶,昨日一大早相關傳言即在大街小巷流傳,家住五福街的居民人心惶惶。為此,金湖分局副分局長王明宏指出,該處為金沙地區主要租賃地區已是警方加強巡邏點,未來亦將加強查訪和巡邏,也請民眾做好門戶管理,發揮守望功能,若見可疑人士可主動向警方連繫,共同打造良好居家安全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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