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八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將採薦送作品參賽
金門縣政府教育局經公布金門縣九十八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計畫。比賽方式,將採薦送作品參賽(學校統一薦送),並於十月十五日評選。
縣府教育局指出,這項依據九十八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辦理的金門縣九十八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目的係為增進學生美術創作素養,培養國民美術鑑賞能力及落實學校美術教育,鼓勵青少年參加藝術創作,來提昇青少年藝術鑑賞與創作能力,並培養正當休閒活動。
在參賽資格方面,薦送作品參賽比賽對象,為金門縣國小、國中、高中職等在學之限齡學生。至於作品評選時間,薦送參賽作品均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組成評審小組,分別評定各組優勝名次。評選日期為九十八年十月十五日。
有關參賽組別、類別上,分為:一、繪畫類:國小低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二、西畫類:國中組、高中(職)組。三、水墨畫類: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四、版畫類: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國中組、高中(職)組。五、平面設計類: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六、漫畫類: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國中組、高中(職)組。七、書法類: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國中組、高中(職)組。
至於比賽主題方面,薦送參賽作品依學校美術教育課程內容自由選定。而作品送件方式上,在推薦參賽方面,國小組每一學校應選送繪畫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畫類作品各一至五件;國中組及高中(職)組每校應選送西畫類、水墨畫類、版畫類、漫畫類及平面設計類各組作品各一至五件。
送件日期為九十八年十月八日前,逾期將不予受理。並請各校將作品〈背面黏貼作品報名表〉及作品清冊一份,親自送達中正國小,作品清冊請附電子檔案或以電子郵件送達:mting.tw@msa.hinet.net;個人自行送件概不受理。
錄取名額和獎勵方面,主辦單位將視作品程度,獎勵名額經評審決議得予從缺保留。而推薦參賽上,各組取第一名一件、第二名二件、第三名三件各頒獎狀乙幀獎勵,前三名作品並由教育局薦送參加九十八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佳作獎方面,每組取若干名,各頒獎狀乙幀獎勵。指導學生參加全縣性美術比賽展指導老師並依教育專業人員獎懲標準法予以獎勵,第一名之指導老師嘉獎二次,第二名、第三名之指導老師給予嘉獎乙次,以玆鼓勵。而推薦參賽入選得獎名單於十月二十日在金門縣政府教育局網站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