隊員投訴不當海巡隊開鍘
海巡人員不當投訴,擅自對外發佈「不實言論」,必須記過!
海洋巡防總局金門海巡隊昨天發表公開聲明,把一名隊員對外投訴的行為視為發表不實言論,影響機關形象,因而按「防制不當投訴作業規定」,予以記過處分。
自今年六月一日以來,金門海巡隊八十多名隊員中,只有一個隊員沒有機會被派遣超勤、海勤;這讓該名隊員的心理很受傷,認為受到「惡整」。
海巡人員的固定上班時間是八小時;不過,一天只上班八個小時的海巡人員,在隊中卻是個異數。該名海巡人員沒有機會領取超、海勤津貼,一個月的收入大約少了兩萬多元(以最高額計算),讓他覺得經濟拮据-他是單親家庭中的爸爸,要養育正在就讀高中和國中的孩子。他把這種情況解讀為惡整,並向上、向外投訴。
上星期,海洋巡防總局總局長林福安曾到金門了解此事,並表示會在一周內調查清楚,給外界一個交代。
經過總局督察室的調查,認定該員:「精神狀況不穩定,對所有事物都感到不滿,說話反反覆覆,經常自言自語,伺機挑戰應勤規定紀律,並自備攝影機蒐證同仁勤務缺失,據以要脅,我形我素不接受幹部指正及同仁規勸,經常顯現囂張得意之態勢,同仁間已有不能再忍受渠之作為聲音出現。」
自今年一月至今,該員曾遭懲處申誡一次、劣績十五次,但也有優蹟六次;由於懲多於獎,因此工作表現被認為不盡理想。至於超、海勤津貼,並非法定固定津貼,金門海巡隊日前曾經回應新聞媒體:正是因為認為該員狀況不穩,才沒有讓他參與服勤,也沒有讓他配槍。
經調查後,總局決定將該員記過及調職;處罰的原因還要加上一條:「擅自對外發表不實言論」,影響機關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