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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通緝犯自大陸押解歸案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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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昨日派員循小三通管道,將因觸犯貪污治罪條例潛逃大陸的台灣女通緝犯卓冬美,從大陸廈門押解返台歸案,這也是第三次江陳會簽署「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生效後接押通緝犯的首例。
警方指出,現年五十二歲的卓冬美,是因為涉及在一起賣春案中行賄警察,觸犯貪污治罪條例,潛逃到中國大陸,遭到台北地檢署通緝中。
而潛逃到大陸福建的卓冬美,又再受雇台灣人為首詐騙集團行騙,在四月初遭大陸公安逮捕,被三明市三元區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福建公安通知台灣刑事局派員接回。
昨日刑事局偵查員蘇信雄、陳郁筑及海基會見證人員等四人,原定上午從金門搭船前往廈門接人,因金門尚義機場下大雨,延後開場,延至下午一時三十分才搭小三通客船出發,前往廈門接人。
 刑事局幹員在東渡碼頭接押卓冬美後,搭乘「東方之星」客輪於昨下午五時四十分許搭船押回金門,採取「上岸不入境」方式,通關後立即驅車赴金門尚義機場搭機押人返回台北歸案。
目前小三通也是最便捷接押通緝犯管道,昨日在場見證的陸委會駐金專員蔡承棧指出,這次自大陸押解卓冬美返台,是第三次江陳會於四月二十五日簽署的「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生效之後的首例,對於兩岸建立制度化打擊犯罪合作機制,也是一項重要的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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