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縣長為金門發聲廖了以允諾協助
為金門發聲!金門縣長李炷烽率縣府研考室主任陳朝金等人,跨海前抵內政部拜會部長廖了以,針對金門定位、催生「金門基本法」、金門與福建共同申請世界遺產、縣府組織員額增編、自大陸供水、興建金門大橋、離島之民生建設等議題,爭取中央重視與全力奧援,廖了以應允將予協助並分送各部會研議處理。
李縣長抵內政部拜會部長廖了以,廖了以邀集營建署署長葉世文、消防署署長黃季敏、空勤總隊總隊長、民政司副司長林清淇等人,雙方就縣市區域重整後,離島縣之定位為何?建議在各離島縣,比照中南部成立行政院離島辦公室、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第十二項制訂金門、馬祖、澎湖基本法等議題商談。
針對台灣本島縣市區域配合馬總統三都十五縣政見,推動整併升格及跨區域治理後,在國土規劃對於離島縣之定位;營建署署長葉世文指出,國土規劃法通過後,將取代現行之區域計畫法,未來除上位之國土整體規劃及縣市計畫外,中間尚有特定區域計畫,亦即西部走廊之規劃、東部區域發展條例之制訂。
有關於離島發展議題,行政院院長劉兆玄已特別指示應落實離島建設條例,確保區域發展不被邊緣化,葉世文建議,可委託研究金門之特定區域計畫,作為都市計畫之上位計畫,最好能找國際級團隊參與規劃,釐出較前瞻性之計畫,作為金門未來整體開發之藍圖。
至於,建議在各離島設置行政院辦公室,作為業務整合及呈轉窗口,李縣長亦特別提到各離島業務的特殊性與差異化,尤其需橫向整合,而非各行其事、各自為政,才能使資源作有效運用,發揮統合力量,例如離島的醫療、聯外交通、海上救難、水電供應等基本民生問題,李縣長強調,金門與台灣本島相較,可及性便利性均大為低落,又其權責分散於各部會,如不予以整合實難以發揮效益。
對於李縣長之建議,廖了以十分認同並表示,離島的問題應通盤考量,加強橫向之整合與協調,但因涉及行政院組織再造及相關部權責,廖了以特別說明將予以錄案函報行政院。
李縣長建議制定金門、馬祖、澎湖基本法等議題,連江縣立委曹爾忠曾提出請行政院制訂「金馬澎基本法」作為綱領性、政策性之專法,該案於7月7日召開第一次協調會,初步決議內容包括:基本法之訂定應依行政院核示原則,避免憲法與其他法律已經完備之事項,毋庸重複訂定。不應有設組織之規定。不應有中央與地方權責劃分之規定。
同時,應避免有使人民產生實體上請求權之規定;對於事屬當然之事項,毋庸再予明文規定。各離島縣政府,就目前法規或案例,有窒礙難行者,應於一個月內以書面提出建議修改方案,勿需等基本法訂定。如有需納入基本法之原則、綱領或政策,則請各離島縣提出,將再邀集專家學者研處。由於金馬澎基本法之制定已有初步會商決議,所以目前應依決議循序辦理。
值得一提是,對廖了以全力支持成立「高雄港務警察局金門港分駐所」,李縣長也當面表示謝意,目前已有24人進駐,隨著小三通業務量之成長,李縣長建議應適度增額,同時也爭取比照港警成立「港消」,肩負港區內之火災預防、災害搶救、緊急救護、火災鑑定、民力組訓等工作,由於事涉交通部權責,廖了以應允再協調辦理。
據消防署署長黃季敏指出,因金門港之定位目前尚非屬由交通部指定之港務局為管理機關,故消防業務尚未能由消防署負責,未來若交通部指定金門港轄屬港務局,則金門港即屬中央轄屬之港埠,當援例由消防署編列人事費預算,方能成立金門港港消,至於港消之土地、廳舍、裝備器材、消防船等設備及業務費則由交通部負擔。
眾所關注離島醫療設施不足,目前急重症仍需後送台灣本島,針對後送之交通工具,李縣長也提出建議,由空勤總隊進駐支援,廖了以表示,由於空勤總隊目前直昇機的數量及飛航能力,短期內難以支援,正努力爭取提昇直昇機的質與量,有關各離島之民眾後送問題,應通盤考量因應,李縣長提議協調軍方能適度投入,使資源作有效利用。
李縣長在拜會內政部拜會前,亦先行赴中選會拜訪主委張政雄,就金門「分區投票、集中開票」之選舉改革措拖與張主委交換意見,張主委對於離島因地制宜之措施亦樂觀其成,他表示,如能修法通過,中選會將全力配合,李縣長與廖了以商談時亦將此議題提出討論。
廖了以表示,因考量制度設計之背景,如集中開票,中間涉有選票運送,以及民眾信心度之認知,必須審慎研究,但李縣長進一步表示,依金門之幅員不大及歷次選舉工作人員之表現成果,相信可以做到完美無缺之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