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止逃避稽查歪風警方加強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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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煥寧/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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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於近來車輛車牌遭刻意遮蔽,逃避稽查取締之違規行為日增,縣警局為有效遏止心存僥倖規避交通違規行為遭照相採證取締之駕駛人及配合改善治安強化作為,全面加強嚴格取締影響社會治安牌照違規案件,以達警示作用,並維護交通安全。
縣警局指出,為有效遏止少數投機駕駛人為規避其交通違規行為遭警察機關之照相採證取締,甚或有作奸犯科危害社會治安之犯罪意圖,而蓄意於車輛牌照上以裝置旋轉架(活動車牌)、加裝霓紅燈管、反光牌照框、加貼反光紙、噴反光漆、裝置同步閃光設備、以膠布或利用他物(如帆布)遮蔽等方式,矇避警方之取締而逃過不受告發之處分,已要求各警察所、保安隊、交通隊等單位全面執行取締,以有效遏制此改裝歪風,並保障循規蹈矩之善良縣民權益。
縣警局交通隊表示,依據交通部釋示車輛號牌擅自裝置於可控制變動之旋轉架上,無論其行駛有無操作使用,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7款「已領有號牌不依指定位置懸掛」之規定,將處新台幣三千六百元至一萬零八百元整。呼籲車主如果車輛有類似改裝情況者,應儘速修改回來,除可避免遭警方開單外,亦可免除遭遇警察稽查時之提心吊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