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旱作灌溉補助施工農會辦說明會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金城報導。
點閱率:894
字型大小:

金門縣農會辦理年度推廣旱作灌溉補助農戶自行施工,為使申請之農友瞭解必須檢附之憑證與施工之相關規定,縣農會特別舉辦說明會向農友說明,以利後續補助作業更為順利進行。
 該項推廣旱作灌溉補助農戶說明會在縣農會二樓會議室舉辦,由縣農會總幹事主持,六十多戶登記核准之農戶到場參加,並由推廣課長戴德勇說明補助之相關規定。
 黃永推指出,縣農會今年三月十八、十九日受理98年度「推廣旱作灌溉計畫」之設施申請補助申請,通過審核的農友有六十五戶,總受益面積約十三公頃,今年農友申請補助末端灌溉器材為穿孔管或馬達、蓄水池等項設施,總共補助經費為八十五萬元。
 有關旱作灌溉自行施工規定事項,戴德勇指出,今年度計畫規定,各補助農戶辦理訂約,須繳交保證金二千元,如灌溉設施未能在期限內完成採購及按裝,違者沒收保證金。而凡申請補助農戶之耕地原舊有灌溉設備,請各補助農戶配合搬離,以利拍照,供對照施工前後之成效,俾利建檔。
 另外,本年度由補助農戶自行負責施工,所有灌溉設施須在辦理切結98年7月17日後購買為準,並應檢附購買材料收據及記載抽水機引擎號碼等資料,動力設備汽、柴油抽水機需申請農機使用證(收據須書寫補助農戶姓名、身分證字號、住址),凡被發現以歷年補助灌溉設施及舊有設備充數,一律取消該戶補助權利,並依法究辦。(馬達抽水機需1馬力以上)為方便受益農戶使用灌溉設施,蓄水槽施工可依農民耕作需要,但材質限R.C、磚造、塑膠類、鋁合金、不鏽鋼等,可採多處構建但其噸數合計總額須符合申請補助數量,另在蓄水槽牆面粉刷水泥時,須標明補助單位農委會98年度推廣旱作灌溉計畫台北市公農田水利會補助,始同意補助(蓄水槽施工標準1噸=1立方公尺)。而各補助戶應依管路灌溉設施預算書圖說施工,除管路設施主管可裝活動式,耕地畦寬按農友耕作習性裝設外,一切依規定辦理。

  • 金城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0號 金城分銷處地圖
    (082)328728
  • 金湖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山外里山外2-7號 金湖分銷處地圖
    (082)331525
  • 烈嶼分銷處
    金門縣烈嶼鄉后頭34之1號 烈嶼分銷處地圖
    (082)363290、傳真:375649、手機:0963728817
  • 金山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2號 金山分銷處地圖
    (082)328725
  • 夏興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夏興84號 夏興分銷處地圖
    (082)331818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