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縣府成立海難緊急應變小組

發布日期:
記者: 翁碧蓮/縣府報導。
點閱率:454

 因應海難災害緊急事故發生,金門縣政府昨成立「緊急應變小組」,由縣長李炷烽擔任召集人,同時完成編組與分工;縣府主任秘書盧志輝強調,政府對任何災難發生絕不會置身事外,海難搶救工作首重資源整合與協調運用,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 
 縣府這項海難災害緊急應變小組作業研商會議,昨上午10時30分假第二會議室召開,由主秘盧志輝主持,包括交旅局長林振查、社會局課長許美鳳、建設局、民政局等,以及消防局、衛生局、環保局、港務處等等均派員參加,並進行編組及分工。 
 昨成立「海難災害緊急應變小組」,共分行政統籌組、漁船救災組、災情蒐集組、緊急醫療組、臨時收容組、遺體處理組、支援運輸組、交通疏導組、污染防治組、災區管制組等計10小組;海難定義船舶發生故障、沈沒、擱淺、碰撞、失火、爆炸或其他有關船舶、貨載、船員或旅客之非常事故者。 
 交旅局長林振查指出,開設時機以本縣附近海域或港區內有5人以上發生傷亡失蹤,且災情嚴重為準。開設程序由交旅局通知應變小組進駐,並得視海難災害程度及狀況,經請召集人同意後通知其他單位派員進駐作業,進駐地點在縣消防局災害應變中心。 
 林振查認為,甫成立緊急應變小組,最終乃要與中央應變中心機制競合,不宜搞雙頭馬車,妨礙效益發揮;盧志輝也強調,救災機制最重協調與分工重要性;地方成立應急小組是屬經常性運作模式,一旦發生重大事故,還是要回歸中央統籌調度運用。 
 本縣應變小組的各單位,依分工事項應研擬災害預防(整備、減災)、災害緊急應變、災後復原重建等各階段實施程序與作為,並於7月25日提報交旅局;建設局依規定應訂定「漁港、漁船海難防救計畫」;港務處應訂定「金門國內商港港區災害防救計畫」。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