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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庇護工場縣府審核通過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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庇護工場設立,金門縣政府昨召開審查會,並通過大方食品公司申請附設「身心障礙者庇護工場」。而昨天評審通過設立後,大方食品公司將公開招募有意願且經北區職業輔導評量中心評定適合進入之庇護性身心障礙者。
大方食品公司申請附設「身心障礙者庇護工場」審查會,昨日下午二時三十分起,在金門縣政府第二會議室舉行,由縣府主任秘書盧志輝主持,審查委員黃景舜、李秀荷、邱垂正、汪寶玉、黃明芳等,並聽取申請單位說明,最後決議通過大方食品公司申請附設「身心障礙者庇護工場」案。
而在金門第一家申請庇護工場審查會議召開前,在台灣出差的縣府社會局長許乃權,也因媒體記者打電話詢問,得知有自稱關心地區身心障礙者就業人士,對縣府努力促進地區設立第一家庇護工場在縣府外對面貼白布條提出質疑,是表達強烈遺憾。
許乃權表示,多元社會每個人皆有表達個人看法之權利,但對自認關心身心障礙者,這種作法感到不可思議。他指出,金門縣仍有部分就業能力不足,無法勝任臨時工工作者,亟須提供庇護性就業安置場所,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96年7月11日修訂)規定「各級勞工主管機關對於具有就業意願,而就業能力不足,無法進入競爭性就業場所,需長期就業支持之身心障礙者,應依其職業輔導評量結果,提供庇護性就業服務」。
金門縣政府於九十七年七月初於金門日報暨縣府網站公告「受理申請身心障礙者庇護工場」,並多次藉由媒體報導,鼓勵各界設立庇護工場,然或因地區市場規模所限,適合經營庇護工場(商店)業者本不多,且業者須自負盈虧(業者與受雇庇護性就業人員間具勞雇關係,適用勞動基準法)、又須符合身心障礙者特殊需求,經營不易,並無申請案件。
許乃權指出,經縣府積極鼓勵工作性質單純、交通便利、有一定經營規模,較能永續經營庇護工場業者,起初經詢問業者或不適合(場地、交通)或無辦理意願,均無結果,經鍥而不捨努力,終有熱心的大方食品公司願意協助設立,努力數月以來,終有成果。而對此次自稱關心地區身心障礙者就業人士,以書有「請給我們一個真實可行的身心障礙庇護工場、敬請確實審查(身障者庇護工場計畫),勿流於閉門造車圖利他人」抗議白布條,並打電話給媒體記者及電視台,認為,此舉不知是何用心?
縣府社會局指出,昨日經評審通過設立後,大方食品公司將公開招募有意願且經北區職業輔導評量中心評定適合進入之庇護性身心障礙者。
社會局表示,成立庇護工場為數年來各身心障礙團體、議員關切議題,在評審階段就有此種形式抗議,實感遺憾,縣府對庇護工場設立過程,公開透明,歡迎有心投入者,持續踴躍提出設立申請,共同對地區需庇護性就業身心障礙者,一起來奉獻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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