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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售泡麵含鈉過高縣府消費者中心提醒您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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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檢測市售泡麵等產品鈉含量過高、且超過衛生署公告的每日攝取建議量標準的報導,金門縣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提醒,民眾飲食應以自然清淡為要,每日鈉的攝取量以不超過2400毫克為原則。
金門縣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指出,根據衛生署表示,國人應該注意每日鈉的攝取量,並鼓勵民眾要注意均衡飲食原則,針對一般民眾的普通飲食原則,也提醒民眾飲食應以自然清淡為要,每日鈉的攝取量以不超過2400毫克為原則,其中包括食鹽、醬油、味精等調味品,以及醃漬物及各類加工品等;泡麵的調味包是鈉的主要來源,所以建議民眾若要吃泡麵可以減量添加調味包內容物或少喝泡麵的湯,以降低鈉的攝取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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