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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購回戰地政務終止前被徵收土地地政局網站張貼土地清冊

發布日期:
記者: 許加泰/金寧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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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縣於實施戰地政務終止前,因徵收、價購或徵購後登記為公有之土地,土地管理機關已無使用或事實已廢棄使用者,原土地所有權人或其繼承人得於九十八年一月十二日修正施行之日起五年內,向該管土地管理機關申請按收件日當年度公告地價計算之地價購回其土地。
地政局指出,民眾欲依該條例申請購回土地者,必須符合下列法定要件,於申請期限內向土地管理機關提出申請,並經審查、核准後,始得依收件日當年度公告地價計算之地價購回其土地:一、於民國81年11月7日以前,因徵收、價購或徵購後登記為公有之土地。如係戰地政務終止後,因徵收、價購登記為公有之土地則不適用。二、土地管理機關已無使用或事實已廢棄使用者。
地政局為便利民眾查詢,特將戰地政務終止前因徵收、價購或徵購後登記為公有之土地清冊張貼於該局網站供民眾查詢,民眾得以土地之地段、地號做查詢,確認後得向土地管理機關申請,由該機關依實際使用情形審查,核准後依上開規定程序繳納地價款後辦理權利移轉,倘若經管理機關審查後被駁回(否准)者,可依土地法第59條規定向金門縣政府申請調處。地政局籲請鄉親重視本身權益,請原權利人或其繼承人把握時機,即日起可上金門縣地政局網站http://www.kinmen.gov.tw/Layout/sub_E/index.aspx?frame=83查詢,民眾於清冊中查無原所有土地標示或不知其土地標示者,請逕向金門縣地政局洽詢,電話082-321177轉104。各管理機關連絡電話:國防部軍備局│金門分遣所:電話082-335807。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國產局金馬分處:電話082-353898轉109。金門縣政府│財政局:電話082-325634轉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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