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賑災以全體縣民名義捐2500萬
莫拉克颱風襲台造成重大災情,造成中南部重大災情傷亡,縣營金酒公司率先捐出3000萬元賑災;金門縣政府昨天也以全體縣民的名義捐款新台幣2500萬元,並交由內政部統籌辦理賑災,協助災後災民重建家園,充分發揮人飢己飢、人溺己溺之同胞愛精神。
莫拉克颱風侵襲,造成台灣中南部50年來重大災情,房屋傾倒、人員傷亡慘重,農作物受損嚴重,亟待各界伸出援手,協助重建家園,縣府昨上午召開主管會報,對於縣營金酒公司日前率先捐贈新台幣3000萬元賑災,縣長李炷烽表達肯定,並裁示以全體縣民名義再捐2500萬元賑災。
縣府指出,台灣各倖免於難的縣巿政府及民間慈善團體紛紛發動捐輸,由於考量本縣目前百業蕭條,縣民所得偏低,發動捐輸恐增加縣民經濟負擔,因此,經研議決定運用縣府社會救助金歷年孳息2500萬元,以全體縣民名義捐款賑災,表達金門深切關懷心意,並傳達離島居民的愛心。縣府表示,該救助金係內政部自82年至89年補助縣府之社會救助金,主要用以發生天然災害時辦理急難救助之需,連續8年累計補助新台幣4437萬餘元,自82年以來本縣未曾動支,截至98年6月30日救助金帳戶尚有新台幣7329萬餘元(含孳息)。
縣府也表示,基於急難之時期,全國團結一心,同舟共濟,全力協助重整家園之情懷,且捐款賑災符合本縣「社會救助金專戶設置管理及運用要點」之支出範圍,乃決議運用是項救助金捐助賑災,該救助金為中央補助款,所補助「本金」不宜動支,僅得就基金歷年孳息部分運用。
縣府強調,該項救助金孳息部分運用,可資運用金額為新台幣2891萬餘元,為善用社會救助金,使其用之於最迫切、最需要的地方,以有效發揮救助金功能,縣府決定提撥新台幣2500萬元,以本縣全體縣民名義,捐入內政部賑災專戶,由內政部統籌運用賑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