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私地被價購民眾想買回
金沙后水頭村民黃延齡欲購回七十年初因配合政策被政府價購的九筆縣有地,他說,這些都是祖產,官方不能說有規劃要用但卻遲遲沒用。縣議員李沃士為民服務昨召集相關單位現地會勘協調,李麗貌議員也全程出席,經會勘後決議,由鎮公所、建設局、自來水廠就民眾欲購回之多筆土地提出確切使用評估報告後,以利處理後續事宜。
現年七十七歲,務農的后水頭村民黃延齡表示,祖傳九筆土地在民國七十年左右,政府因規劃假榮湖及北劃段約二至三公頃地,建置玻璃廠,當年什麼配套都談好,只是計劃趕不上變化,最後不了了之。之後政府因政策需要進行規劃使用,然而卻有許多地段假規劃之名卻遲遲沒有用,因此,基於鞏固祖業希望能購回政府當年價購的自有地。黃延齡也說,今年初透過報紙得知可以價購之消息,於是透過鎮公所、民代等協助提出回購九筆縣有地。
黃姓居民昨日由縣議員李沃士、李麗貌召集金沙鎮公所、自來水廠、縣府建設局、財政局等單位進行九筆土地價購的協調事宜,雙方除於金沙鎮公所四樓會議室協商外,亦到黃民所有的各筆土地現場會勘,由於其中不是作為榮湖工程用地就是位於治洪池位置,看似沒有在使用,但考量后水頭的排水問題,金沙鎮公所、自來水廠等單位將會同設計單位謹慎評估,若沒有使用規劃將釋出還給黃姓居民。
另外,位於北八劃段(后水頭往斗門一帶)農田,由於農民大筆耕作高粱等作物,因此,建設局規劃農塘設施以利灌溉,附近為光前溪也設有相關防洪設施,黃姓民眾有幾筆地段即在設施旁,也因此,會後決議由建設局評估土地使用規劃。黃延齡說,希望政府不要光說有規劃,但卻閒置不理,否則就算剩一小部份地,他都要購回。
而財政局也指出,民眾購回私有地乃依據離島建設條例第九條,其需由民眾持有效或早期能證明之地籍資料,並且依照提出申請之當年當期公告地價購回。
李沃士議員也指出,民眾購回私有地情形以現今釋出的軍營亦或防空洞等設施為最,黃姓民眾多筆土地早期係配合玻璃廠建置和由政府價購,依據離島建設條例民眾得以購回政府釋出部門,故昨日召開協調會議,有請相關單位商議,為民服務也讓黃姓民眾對家人有一個交代。
李沃士議員也表示,黃姓民眾提出回購的九筆土地中,有二筆已經評估過並送議會同意也經內政部核准,另外,有多筆因涉及公共設施、農塘、公園、道路等使用則無法釋出,不過,民眾要求閒置空間應讓他購回,關於此一要求亦將由金沙鎮公所、建設局、自來水廠等單位,提出確切的使用規劃評估,以協助民眾完成後續處理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