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抵金調查文化園區執行情形

黃武次(中)、楊美鈴(右)到文化園區了解是否有執行不力的情形。(張建騰攝)
「文化園區」執行的時間拖得太長,監察院對此案很重視,分案後,昨天由監察委員黃武次和楊美鈴到現地巡查,了解「是否」有執行不力的情形。
監委黃武次表示,金門之行主要目的是要了解有沒有執行不力,他們不能未審先判。他說,他本人並沒有說文化園區是或不是「蚊子館」;不過,政府花了錢,蓋了房子,當然不希望它變成百姓口中所謂的「蚊子館」。
黃武次表示,關於文化園區的案子,他們已經請金門縣政府提供資料;但有些情況還不了解,因此必須到現地了解,以求全盤了解;等資料蒐集齊全,就會儘快消化,整理,做成報告。
昨天的巡查,金門縣政府是由縣長李炷烽、文化局長李錫隆、文化局課長郭朝暉陪同,並針對監委的提問加以說明。
第四屆監察委員名單包含院長王建、副院長陳進利在內,共有二十四人;其餘二十二人為:尹祚芊、沈美真、李炳南、李復甸、杜善良、吳豐山、余騰芳、林鉅鋃、周陽山、洪昭男、洪德旋、馬以工、馬秀如、高鳳仙、陳永祥、陳健民、程仁宏、黃武次、黃煌雄、葛永光、楊美鈴、葉耀鵬、趙昌平、趙榮耀、劉玉山、劉興善、錢林慧君。任期自民國九十七年八月一日到一百零三年七月三十一日止。
昨天到金門的了解文化園區工程的黃武次(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系學士),曾任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法官、台灣台中地方法院法官、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法官、台灣高等法院法官、最高法院法官(兼任書記官長)、司法院刑事廳廳長、台灣台南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司法院副秘書長、第三屆監察委員。
與黃武次同行的楊美鈴(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系學士),曾任教育部專員、秘書、經濟部專門委員、參事兼法規會執行秘書、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專任委員、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秘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