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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高油價鄉民不滿縣府昨開會研商

發布日期:
記者: 翁碧蓮/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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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烈嶼加油站比照大金門加油站之銷售油價給予合理補貼差額及相關事宜,縣府昨召開會議研商,會中達成初步共識,包括訂定自治規章、標租油價納入規範等等,主任秘書盧志輝則建議比照澎湖等離島方式,交給中油「直接經營」,以徹底解決價差等問題,達到永續經營之目標。
這項研商會議,昨下午二時三十分假縣府第三會議室召開,由主秘盧志輝主持,中油公司、高雄營業處、縣府主計、行政室、消保官、財政局、烈嶼鄉公所等均派員與會,盧志輝希望透過研商溝通,使糾葛及爭議多年的小金門油價問題提供一解決之道。
據縣府財政局指出,大、小金門公、私有加油站計6站,其中公有加油站計2站,烈嶼地區因僅1家公有加油站,業者於經營期間銷售價格高出大金門之零售價,引發諸多意見及縣議員洪麗萍關注、烈嶼鄉公所及烈嶼鄉鄉民代表會,皆建議大、小金門之油價均一。
縣府財政局表示,有關地區公、私有加油站之銷售民用油料事宜,係加油站業者取得經營許可執照,向中油公司簽訂契約書後,逕向中油公司辦理提領油品及繳納價款,中油公司依加油站業者供油量給予價格折讓,業者再依行銷成本及參酌中油公司訂定國內柴、汽油零售價格,銷售予民眾。
針對小金門油價問題,縣府主管單位曾就小金門油價偏高向公平交易委員會函請釋示,經該會實地調查期間之九五無鉛汽油及高級柴油零售牌價分別較台灣本島高出1.1元及0.9元,但公平會回函指出,該站單月毛利經扣除高額租金及管銷費用後,實難認該站涉有不當決定油品售價而獲取不當超額利潤情事。
公平交易委員會依現有事證,尚難認定杰思公司涉有不當決定油品價格等違反公平交易法規定之情事」。復查加油站係公用事業,業者牌價銷售價乃因成本及管銷等考量,酌量烈嶼加油站為唯一加油站,因屬公有加油站,加油站經營業者之油價比大金門高,主要癥結係小金門之用油量甚少,獲利極微。
昨天與會人員主張,開放公有加油站民營後,其油價在大、小金門應為一致,惟自97年公開標租後,產生油價不一之情事,致生民怨及不滿,所以有檢討空間;有關補貼價差等事宜,經研商初步共識,行政室法制課提出,因涉及補助經費,建請研擬自治法規,並函請中油公司同意施行。
主計室則提出,依縣(市)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十七點規定,歲入預算應依法切實收納,所有預算外之收入及預算內之超收,應全數解庫,不得逕行坐扣或挪移墊用,據此,公有加油站已收租金應依法全數繳庫,不得用來補貼油價,建請編列預算支應,且依行政室法制課意見辦理,並納入規範。
與會各單位也有建議,採補貼價差方式辦理,其中補貼額度及作業方式宜由消費者檢附收據向烈嶼鄉公所提出申請,並委託該所彙編清冊報府按月撥付等,因涉及各單位權責,故核定召集相關單位就補貼價差等相關事宜討論後,另行簽核辦理。也有建議由中油公司直接經營,一切問題自然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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