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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蛇集團偷渡媒介陸女賣春金城警分局昨宣佈偵破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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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警察局金城分局昨日宣布偵破一起偷渡案件,逮捕鄭○琴(另因違反台灣大陸關係條例為桃園地方法院發佈通緝)、沈○英等2名大陸籍女子,並查出台籍嫌犯楊○來、本縣籍游姓及張姓男子等3人涉案,全案經警方調查告一段落後,分別依違反「國家安全法」、「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刑法」妨害風化、藏匿人犯等罪嫌移送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金城分局指出,台籍男子楊○來先至大陸廈門市招募大陸籍女子鄭○琴、沈○英等2人,並以每人新台幣20萬元之代價安排她們至台灣地區從事坐檯賣淫工作,欲從中抽取不法獲利。 
 於今年4月3日23時許,嫌犯楊○來在廈門市以新台幣32萬元代價僱請大陸籍不詳舢舨船載運鄭○琴、沈○英等2人由廈門市某海域出發,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於隔(4)日凌晨1時許,在本轄海域偷渡上岸,上岸後旋即由本縣籍游姓嫌犯負責接應,並駕駛車號6F-2XX8紅色自小客車,迅速載往金城鎮莒光路某飯店203及209號房內藏匿,規避警方查緝。
 金城分局說,大陸籍女子鄭○琴、沈○英等2人偷渡入境後,由本縣籍游姓及張姓嫌犯負責安排吃住、行動電話聯絡及生活所需等物品,伺機再由台籍嫌犯楊○來安排前往台灣地區從事性服務業。
 金城分局接獲線報後前往查緝,當場查獲大陸籍女子鄭○琴、沈○英等2人滯留於飯店內,經擴大偵辦後,另查出台籍嫌犯楊○來、本縣籍游姓及張姓男子等3人涉案,全案調查完竣後,分別依違反「國家安全法」、「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刑法」妨害風化、藏匿人犯等罪嫌將他們移送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金城分局長戴能振表示,針對本案純粹偷渡上岸後再伺機安排前往台灣地區從事賣淫牟利工作,金城警方對於管轄海岸線之安全,將配合友軍單位加強巡查,以有效杜絕大陸人士偷渡入境及走私等違法情事之發生,共同維護地區治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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