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營造公共場所無礙環境縣府致力改善

發布日期:
記者: 陳麗妤/縣府報導。
點閱率:496
字型大小:

保障身障者權益,改善公共建築及活動場所行動不便者使用設施,縣府密集召開會議,追蹤列管二十八處設施改善進度;依規定倘若逾期未改將依法受罰。縣府主任秘書盧志輝主持會議時表示,處罰不是目的,改善公共空間營造有愛無「礙」的環境才是目標,期許各單位就委員所提之建議,盡快執行改善工程並交代進度,於九月底內政部抵金督導前完成改善。
縣府自今年一月起就金門縣公共建築物及公共活動場所行動不便者使用設施改善辦理現場勘檢,確認改善完成與否。並陸續於六月、八月召開會議由各單位提出需改善設施進行檢討,縣府昨日假第三會議室召開「公共建築物及公共活動場所行動不便者使用設施改善諮詢及審查小組」第三次會議,持續追蹤各單位遭列管並急待改善之設施改善計劃和進度說明,與會委員也提供改善建議,目的在提供適合的設施為行動不便者提供行之便利。
該會議由縣府主任秘書盧志輝主持,他感謝各單位對改善行動不便者使用設施所做的努力,對於目前列管二十八處有缺失處期許能盡快完成;另外,依法若逾期未改善將會受罰,不過,開罰並不是目的,重要的是確切改善設施。
縣府建設局表示,目前地區公共建築物共二十八處仍有缺失尚未改善完成,且業已超過改善期限,故透過會議由各單位就缺失部份提出就改善進度、改善計劃或替代方案;否則依(九十六年七月十一日修正)「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七條及第八十八條規定,將可就所有權負責人、管理機關負責人處新台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將可按次處罰至其改善為止,必要時可停止供水、供電或封閉及強制拆除。
縣府建設局也表示,目前公共建物遭列管二十八處中,新建案(八十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之後所建)尚未改善者有七件;而舊有列管件數為一百三十八件,解除列管十六件,故實際舊有列管為一百二十二件,未改善完成者有二十一件,改善完成率為百分之八十二點七九。不過,九十七年法規修正後新增便利商店十一件,需要改善案件為四件,故現有舊有列管為一百三十三件,已改善完成件數為一百○五件,改善完成率為百分之七十八點九五。
而內政部營建署將於九月底抵金督導,縣府自六月起密集召開會議追蹤改善進度,會中,有多處學校、辦公處、圖書館等空間因昇降梯設施尚未改善被列管,各單位就執行情形提出說明,其中,小金門一校舍由於學童有迫切需求委員於會議協助爭取經費,惟目前因業務承辦人交替等因素仍未完成改善,讓委員憂心教育局以及中央經費可能因為無執行進度將被取消,屆時造成幼童上學之不便。
另外,就莒光樓服務台設施未符一事,經交通旅遊局說明後,委員建議可參考縣府服務台設置平台及服務鈴代替。在金寧鄉安美、后盤、盤山、榜林村等四村里辦公處待改善工程中,金寧鄉公所表示,原經費不足但已配合鄉村整建工程執行,並將於九月七日開標;委員則建議,四處可分案進行,以防設計錯誤,全盤皆需更改。
就銀行部份業者已就委員建議之事項逐步改善,惟舊有建物進出口高低差不符規定,現地不適、遷址還需考量民眾權益,故業者也建議可採替代方案,如無障礙廁所方面,可引導至附近公共合格之無障礙廁所。委員也說,替代之廁所空間需是確實可行經核可之無障礙空間。
會中,最後也就四件待改善之便利商店由業者提出說明,並討論改善方案。盧主秘表示,期許各單位就委員所提之建議,盡快執行改善工程並交代進度,於九月底內政部抵金督導前完成改善,提供一個無「礙」的公共活動空間。

  • 金城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0號 金城分銷處地圖
    (082)328728
  • 金湖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山外里山外2-7號 金湖分銷處地圖
    (082)331525
  • 烈嶼分銷處
    金門縣烈嶼鄉后頭34之1號 烈嶼分銷處地圖
    (082)363290、傳真:375649、手機:0963728817
  • 金山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2號 金山分銷處地圖
    (082)328725
  • 夏興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夏興84號 夏興分銷處地圖
    (082)331818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