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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玻璃回收再利用可減少污染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專題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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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行政院環保署統計,國內每年約產生五十萬噸至六十萬噸的廢玻璃,這些廢玻璃都無法靠掩埋方式分解,往往對環境造成二次污染,環保局指出,廢玻璃回收再利用,可減少廢棄物及對環境之污染,基於保護環境及資源永續再利用的精神,環保署積極推動將廢玻璃製成玻璃砂用在瀝青混凝土路面,可同時達到兼顧「工程品質」及「環境保護」的雙贏目標。
本縣環保局為推動將廢玻璃製成玻璃砂用在瀝青混凝土路面,也特別邀請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營建系所教授蘇南來金為地區工程設計與營造業及機關學校等代表講授有關廢玻璃瀝青混凝土應用及彩色廢玻在景觀鋪面之應用等實例,希望能結合大家的努力,讓物盡其用,有效減少垃圾量,為我們的下一代營造更好的生活環境。
 環保局指出,由於玻璃質感佳,其功能已從單純材質轉變為多功能之應用材料,臺灣地區近四十餘年來由於工、商業快速發展,造成廢棄物數量逐年增加,又因廢玻璃焚化不易熔成灰燼,不宜焚化處理,加上廢玻璃無法生物分解,亦不適合掩埋處理,因此,處理廢玻璃以「資源回收」與「再生利用」為永續發展之目標。
 根據環保署的研究分析,玻璃砂和一般砂石的化學成分都是以二氧化矽(SiO2)為主,差別只是成分比例不同,一般的瀝青路面是用砂和碎石子加入瀝青,黏結成瀝青混凝土,而玻璃砂瀝青就是在原料中加入適當比例的廢玻璃砂,取代原本的砂石,同時使用改質瀝青或較高粘滯度瀝青,並添加百分之二的石灰,增加玻璃和瀝青混凝土的黏結性,就可改善廢玻璃剝脫現象,且經試驗其磨損率較傳統瀝青為低,同時玻璃瀝青混凝土鋪面施工技術與傳統並無太大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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