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地區民眾廈門就醫健保仍不可行

發布日期:
記者: 翁碧蓮/縣府報導。
點閱率:402

 金馬地區居民醫療問題知多少!有關金門地區民眾就醫問題及前往廈門長庚醫院就醫可行性乙事,金門縣政府曾利用監察委員抵金巡查時提出建議與反映,衛生署也提出具體回覆,考量大陸許多檢驗或用藥皆不符合我國規定,為保障民眾之就醫安全,目前仍不建議開放以健保前往廈門就醫。
 縣府指出,金馬地區居民之醫療問題,多年來始終無法解決,當今政府積極改善兩岸關係,且小三通通航人數大幅增加,也因此,衛生署及健保局對此不能再等閒視之,應責無旁貸肩負起重任。 
 衛生署回覆指出,金門地區民眾就醫,根本解決方法應該是把當地醫療設施做好。健保局已於九十四年一月一日開始,委託台北榮民總醫院到金承作金門地區醫療給付效益提升計劃,實施重點在於支援金門醫院急診、門診專科診次及住院服務等醫療業務。 
 縣府建議應讓金馬民眾就近在福建地區(如廈門長庚醫院)就醫,不然即應給予金馬民眾抵台就醫之交通補助,此係國民就醫權利之基本保障。對此,衛生署表示,廈門長庚醫院適用大陸法規,其中許多檢驗或用藥皆不符我國規定,為保障民眾之就醫安全,仍不建議開放金門當地居民前往廈門就醫。 
 衛生署說明,倘若金門地區民眾有緊急之醫療需求,且其傷病符合「山地離島地區嚴重或緊急傷病患就醫交通費補助要點」第四點所訂之緊急傷病,經當地之公立醫院證明需轉診至廈門、福州等地就醫,所支付之醫療費用得依規定向健保局申請核退。 
 據了解,依照「山地離島地區嚴重或緊急傷病患就醫交通費補助要點」第三點規定,山地離島地區之嚴重傷病患,往返台灣本島就醫所實支之班機、班船(不包括直升機、包機及包船)費用,四分之一由衛生署編列預算補助,四分之一由中央健康保險局編列預算補助,病患本身負擔二分之一。若為嚴重之傷病患如果屬於65歲以上或12歲以下民眾,其陪同就醫之家屬一人,亦得依照規定申請此項補助。 
 另鑑於山地離島地區因受當地醫療資源所限,以致無法提供緊急傷病患之醫療照護服務,必須以直升機運送就醫所需實支之直升機費用,47.5%由衛生署編列預算補助,47.5%由中央健保局編列預算補助,民眾負擔5%,各衛生局並得依據實際情形訂定部分負擔辦法。 
 衛生署表示,為解決當前之問題,衛生署業已採取積極發展離島地區在地醫療政策,期能使當地之急重症病患能就地獲得妥善醫治;惟因離島地區居民平均年齡偏高,其發生急重症之比率及頻率,亦較台灣本島為高,為使當地急重症之病患獲得妥善醫療照護,將持續予以推動與落實。 
 有關縣府建議金門醫療改善措施部份,衛生署也回覆表示,金門綜合醫療大樓興建計畫,已報奉行政院核定原則同意,該工程規劃為地上八樓、地下一樓,興建之期程自今年起至民國一○一年止,預計一○二年即可啟用營運,屆時並將羅致相關醫療人員協助其朝區域醫院目標發展,以便提供金門居民、小三通之旅客,以及廈門台商優質醫療服務,減少後送之個案數。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