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李縣長向馬總統提多項建言獲回覆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綜合報導。
點閱率:353
字型大小:

 縣長李炷烽在今年七月十九日面陳總統馬英九有關陸生、陸資、陸客應大幅鬆綁建議,經總統交由相關部會研處,主辦機關部會並針對業管,提出說明。 
 有關陸生、陸資、陸客應大幅鬆綁,如:陸生自由行、金門大學改名、金馬非軍事化,縣長李炷烽請求中央部會協助,主辦機關(教育部、經濟部、交通部、國防部、陸委會)辦理情形為:
 一、經濟部(投審會)已發布「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大陸地區之營利事業在臺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許可辦法」,自九十八年六月三十日起實施,正式受理陸資來臺投資或設立辦事處申請案件。如陸資對金門當地有投資需求,可向經濟部投審會提出申請。 
 二、查現行大陸人民來臺觀光以組團方式實施,係經由兩岸協商達成共識後,依據「海峽兩岸關於大陸居民赴臺灣旅遊協議」循序漸進推動。因此,推動大陸旅客以自由行方式來臺(或金馬澎)觀光,亦須與大陸方面進行協商調整,相關機關刻正積極研議中,將依兩岸情勢適時推動。 
 三、有關放寬大陸地區學生來臺就學部分,說明如下:(一)考量離島地區之特殊性,教育部業規劃離島地區學校得專案申請擴增陸生招生名額,不受最高以全校招生名額外加百分之二之限制。同時該部業邀請專家學者、社會公正人士、學校代表及政府相關部會組成審議會,將學校之區域特性、學生人數、師資規模、課程規劃及招生準備等條件納入研議規劃。(二)教育部刻正規劃開放大陸地區學生來臺就學及大陸學歷採認方案,惟涉及「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大學法」及「專科學校法」等相關法案之修正,尚須經立法院審議通過。未來教育部亦將配合前揭法律訂定「大陸地區學生來臺就學及停留辦法」及修正「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作為執行之依據,逐步放寬大陸地區學生來臺就學及大陸地區學歷採認之限制。 
 四、金門技術學院改名大學一事,教育部業依「專科以上學校及其分校分部專科部高職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第五條規定,組成「專科以上學校設立變更及停辦審議會」,將儘速依金門技術學院所提計畫,審議該校改名大學事宜。 
 五、為提升兩岸學生之實質交流,建構兩岸青年學生互相砥礪、良性競爭之學習環境,並使大陸學生深入體驗、認識臺灣民主多元社會及文化價值,陸生至金門研修,入境後需依校方安排進行研修,就讀相關課程及參訪活動外,並未對陸生課餘自由行設限。 
 六、至於金馬非軍事化議題,目前兩岸關係雖朝向逐漸緩和發展,惟在未建立完善之兩岸「互信機制」前,金門地區仍需維持必要之防衛力量,以確保國家安全。

  • 金城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0號 金城分銷處地圖
    (082)328728
  • 金湖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山外里山外2-7號 金湖分銷處地圖
    (082)331525
  • 烈嶼分銷處
    金門縣烈嶼鄉后頭34之1號 烈嶼分銷處地圖
    (082)363290、傳真:375649、手機:0963728817
  • 金山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2號 金山分銷處地圖
    (082)328725
  • 夏興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夏興84號 夏興分銷處地圖
    (082)331818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