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交通券﹑就學津貼旅台學生5日起受理申請
備受關注的學生航空票價補貼交通券、學生就學津貼申請,教育局自開學即開始受理縣內各校統一提出申請,目前持續受理中;值得一提是,有關縣籍旅台就學學生部份的兩項教育福利,將自10月5日起至10月30日受理申請,請把握申請期限,以確保自己權益,逾期不予受理。
據縣府教育局統計,截至昨為止,交通券已核發8千390件,包括有幼稚園1201件、國小3994件、國中2204件、高中991件;至於,就學津貼已申請人數近2千件,包括高中648件、高職約800餘件、金門技術學院1413件;兩項學生教育福利目前持續受理中。
縣府教育局表示,就學津貼高中(職):每生每學期發給新台幣2,500元整之。大專院校學生:每生每學期發給新台幣5,000元整之就學津貼。五年制專科學校學生前三年比照高中(職)學生發放,後二年比照大專院校學生發放。至於,交通券,每生每學期發給面額500元之交通券4張,合計2,000元整。
有關縣籍旅台就學學生的部份,兩項申請時間均自10月5日起至10月30日受理申請,應檢附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本人或委託親友至教育局申請。或郵寄申請(寄至: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60號教育局收,並請註明:「申領學生就學津貼」,或是「申領學生交通券」。)
縣府教育局表示,兩項學生教育福利,應檢附證明文件包括有:
1.申請表(可至金門縣政府教育局網頁右側就學津貼/交通券申請區下載)。2.身分證影本。3.學生證影本(須蓋有註冊章【如未蓋註冊章者需另檢附註冊繳費單】)。4.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須能證明學生本人設籍本縣10年以上)【第2次申請者得免附】。5.國小、國中及高中之畢業證書影本或於金門就讀滿6年以上之就學證明(請逕向原就讀學校申請)【第2次申請者得免附】。6.學生本人金融帳戶封面影本。7.申請人私章(如委託他人代理申請者,受託人亦應攜帶私章)。
有關交通券申請資格,就讀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不含各類在職班、假日班、社區大學、空中大學、空中行、商專、夜間部、學士進修班、教育推廣學分班、各級補校、學士後各學系及大專院校延畢學生)之在學學生,符合下列條件者,得申請金門縣學生航空票價補貼交通券:1.學生本人設籍本縣10年以上現仍設籍本縣。2.曾就讀於本縣國小、國中或高中(職)合計滿6年以上。3.未享有公費待遇。
另外,就學津貼申請資格,就讀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之在學學生(不含研究所、各類在職班、假日班、社區大學、空中大學、空中行、商專、夜間部、進修學士班、教育推廣學分班、各級補校、學士後各學系及大專院校延畢學生),符合下列條件者,得申請金門縣學生就學津貼:1.學生本人設籍本縣10年以上現仍設籍本縣。2.曾就讀於本縣國小、國中或高中(職)合計滿6年以上。3.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單位之教育補助或其他享有公費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