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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作高粱今秋實施用藥檢測

發布日期:
記者: 楊水詠/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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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門農試所自今年秋季起,開始對契作高粱實施農藥殘留檢驗,不合格將不予保價收購。(楊水詠攝)

金門農試所自今年秋季起,開始對契作高粱實施農藥殘留檢驗,不合格將不予保價收購。(楊水詠攝)

為確保高粱用藥安全無虞,自今年秋季起,金門縣農業試驗所開始對高粱契作實施農藥殘留檢驗;至目前為止,多戶契作高粱農戶接受農藥殘留抽測檢驗,均通過檢測合格。不過,金門農試所仍呼籲契作農戶千萬注意用藥安全,否則檢測不合格將不予保價收購。
高粱和小麥兩項農作物,是本縣重要的經濟作物,也是農村經濟收入的主要來源之一,「安全農業」則是縣府重要農業政策。為確保金門縣契作高粱及小麥用藥安全無虞,金門農試所訂定一項「農藥殘留檢驗作業程序」,並自98年秋季高粱契作開始實施。
金門農試所表示,地區種植高粱及小麥契作農戶,在採收十天前,應以電話向農試所申報農藥殘留抽樣檢測。
金門農試所指出,農藥殘留抽測檢驗以農戶契作核定區段進行抽測,同區段二公頃以下採一個抽測點,二公頃至五公頃採二個抽測點,五公頃以上採五個抽測點(一個抽測點採八個樣品混合檢測)。
在農試所派員對契作農戶進行採樣後,會登記採樣日期、區段面積、地號、農友姓名、聯絡電話後封袋,並將採樣送動植物防疫所檢測;動植物防疫所於採樣日起五日內,將檢測報告送交農試所,若報告顯示該受抽測區段農戶農藥殘留合格者,農試所依契作保價政策辦理收購。
契作農戶高粱一旦檢測不合格者,農試所即於採收前三日通知農戶到場採樣複驗,動植物防疫所於複驗日起二日內完成檢驗,如果仍然不合格,將不予保價收購。所以,契作農戶務必千萬注意用藥安全,才能保障契作高粱安全無虞,也保障自己的權益。
金門縣農業試驗所自上個月底開始對高粱契作實施農藥殘留檢驗;至目前為止,多戶契作農戶接受農藥殘留抽測檢驗,均通過檢測合格。不過,金門農試所仍呼籲契作農戶千萬注意用藥安全,否則檢測不合格將不予保價收購;且「金門縣契作高粱及小麥農藥殘留檢驗作業程序」,若有不臻完善之處,得隨時修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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