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照護長者金門老人福利再添一樁

發布日期:
記者: 翁碧蓮/縣府報導。
點閱率:387

 金門地區中低收入老人福利又添一項!金門縣政府自即日起補助中低收入老人全民健康保險保費自付額,補助最高額度以每人每月不超過健保第六類地區人口所應繳納保險費之自付額新台幣856元為限,實質提供照顧中低收入長者獲得醫療照顧權益,讓長者的醫療健康照顧又多一層保障。
 據縣府社會局指出,為因應地區高齡化人口急遽上升,為落實對經濟弱勢之中低收入老人照顧,縣府現實施老人福利服務,包括老人假牙補助、獨居老人裝置在宅緊急救援系統、中低收入老人傷病住院看護費用補助、營養送餐服務等多項對長者生活照顧及補助措施一直持續在推動中。目的在使本縣老人受到最好的保護及妥適的照顧服務。
 縣府社會局表示,這項補助特別依老人福利法研訂「金門縣中低收入老人全民健康保險保費自付額補助要點」,以設籍本縣年滿六十五歲以上至未滿七十歲之中低收入老人,合於領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者為補助對象,補助標準為其健康保險保險費之自付額。補助最高額度以每人每月不超過健保第六類地區人口所應繳納保險費之自付額新台幣856元為限。
縣府社會局也提醒地區符合申請補助之長者應檢附下列文件,即自日起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公所提出申請:(一)申請書。(二)全戶戶籍謄本。(三)中低收入戶證明。(四)健保自付保險費繳費證明正本(如在機構團體投保者,應由投保單位出具繳費證明,並加蓋投保單位及負責人印章)。
縣府社會局也表示,該項補助是由縣府編列預算補助,受補助者如因戶籍遷徙或死亡致資格不符者,受補助人、家屬及關係人應主動向縣政府社會局申報,受補助者因補助資格異動造成縣府溢繳保費,受補助人應繳回應自行繳納之補助金額。縣府於審核後會將符合補助資格者之資料,傳送中央健康保險局,作為投保單位對當事人減免收取保險費之依據。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