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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高氣爽火燒埔一日三起打火兄弟疲於奔命

發布日期:
記者: 許加泰/金寧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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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寧鄉古寧頭沙崗海域附近正進行排雷工程,昨日的火燒埔,燒毀了六千多平方公尺的草埔,險些延燒到雷區,造成嚴重的災害;湖下至慈湖一帶的火燒埔,也燒毀了四千多平方公尺的草埔,還有頂堡附近也有火燒埔,三起的火警,讓金寧、金城警、義消人員疲於奔命的「打火」,所幸都未釀成大災害。
消防局呼籲民眾於山林田野引火燃燒,需向消防單位提出許可申請,以免違反消防法而遭受處罰,嚴重一點而發生公共危險,還會吃上官司。
昨日下午,沙崗、慈湖以及頂堡附近,相繼發生「草埔火警」,金寧警義消總動員打火;金城警義消也趕來支援,從下午二時多出勤,一直忙到近晚間才休兵,總算撲滅三起火燒埔的火苗。昨日的風勢,助長火苗的竄燒,尤其是沙崗附近的火燒埔,濃濃的黑煙,隨著風向往西埔頭方向飄動,空氣的污染和臭味,引來村民的抱怨。
消防局特別提醒民眾未經申請露天燃燒雜草,不但違反消防法,製造空氣污染亦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濃濃黑煙也影響視線,稍一不慎火勢延燒易生公共危險,造成民眾生命財產之危害。該局也提醒民眾依據消防法第14條規定-山林、田野引火燃燒須依法向消防單位提出申請許可,並獲環保機關核准後始能為之,違規者將依消防法第41條處新台幣1,000元以上6,000千元以下罰鍰,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8條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金。該局希望民眾確實遵守配合,否則一旦被查獲未經申請引火燃燒而遭罰款處分,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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