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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病就打119消防局說不該

發布日期:
記者: 許加泰/金寧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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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局近期受理報案發現有很多民眾因輕微身體不舒服,動輒就撥打119電話,要求派遣救護車送醫,消防局特別向民眾做宣導,緊急救護勤務皆以緊急危難救助為主,若民眾不分危急與否,均打119叫救護車,甚至會影響到其他真正危急病患就醫權益,及救護勤務正常運作。
消防局指出,依據統計資料顯示:97年1月至12月份緊急救護出勤次數為1,814次,送醫次數1,616次,空跑次數198次,急救送醫人次1,643人次;其中以急病550人次排第一,佔33%;車禍受傷398人次排第二,占24%;一般外傷252人次排第三,占15%;本(98)年1月至8月份緊急救護出勤次數為1,395次,送醫次數1,182次,空跑次數213次,急救送醫人次675人次;其中以急病432人次排第一,佔37%;車禍受傷271人次排第二,占23%;一般外傷172人次排第三,占15%(以上均四捨五入);雖然急病高居送醫原因第一位,但很多病例並非緊急傷病,實務上曾發現有些慢性病患會習慣性叫救護車到門診看病拿藥,也有人牙痛、肚子痛或頭痛也會叫救護車,在台灣南部某大學甚至曾發生學生在宿舍擠青春痘流血也打119報案叫救護車,如此讓急需救護之重症病患卻叫不到救護車,因為救護車輛、人員是有限的。
消防局表示,近來受理報案發現有很多民眾因輕微身體不舒服,動輒撥打119電話要求派遣救護車送醫;依據緊急救護辦法第3條規定,緊急救護「指緊急傷病患或大量傷病患之現場急救處理及送醫途中之救護」,而所謂緊急傷病患係指「因災害或意外事故急待救護者」、「路倒傷病無法行動者」、「孕婦待產者」、「其他緊急傷病者」。消防單位執行緊急救護勤務皆以緊急危難救助為主,若民眾不分危急與否均打119叫救護車,將造成緊急救護資源濫用,降低地區整體緊急救護服務品質,甚至影響到其他真正危急病患就醫權益及救護勤務正常運作,即使調度他轄分隊救護車支援,必然耽誤傷病患送醫救治之黃金寶貴時間,造成不良後果,影響層面甚鉅。
金門地區人口有老化現象,民眾緊急救護案件快速增加,為避免救護車濫用,消防局呼籲地區民眾珍惜並妥善地使用我們有限的緊急救護資源,才能讓地區真正需要緊急救護的病患都能獲得最好最快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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