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車禍真詐財警方提醒注意
駕駛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應立刻報警處理,並作必要之救護措施,不得駛離現場,至於肇事責任歸屬,則須待後續調查鑑定,並非駕駛人可以自行認定。邇來台省發生多起假車禍真詐騙的事件,唯恐鄉親受騙,縣警局特針對案例提醒駕駛人應小心因應,發生車禍和解時,應記得立據證明並在警察或調解機關進行,保護自身權益!
縣警局刑警大隊指出,台省地區警方日前查獲一名以假車禍詐騙的吳姓歹徒,這名吳姓嫌犯首先選定新竹市車流量大且行人穿梭的大同路進行詐騙,他將腳伸進一輛行進緩慢的自小客車右前輪下,接著就猛拍車窗,對著駕車的陳小姐大喊:「撞到人了!腳痛死了…」陳小姐當時立刻請吳嫌上車,並將他載至醫院,但吳嫌不肯下車,接著從口袋中拿出已缺了腳架及鏡片的眼鏡,陳小姐說可以帶他去配鏡,但吳嫌謊稱沒時間,向她要了5000元的醫藥費及配鏡費用後離去。
吳嫌食髓知味,又如法炮製的對市場附近的汽車駕駛行騙,他趁著汪小姐駕車等紅燈正要起步時,將腳伸進輪下,同時整個人趴在右前窗上又拍又叫,嚇壞的汪小姐立刻將他帶往附近醫院,但經過醫生檢查證明無恙後,吳嫌在處理事故的警察離開後,從口袋拿出一張就醫收據,要求汪小姐賠2500元,她懷疑是假的不肯賠,吳嫌竟說要告她傷害,讓她吃官司,只好賠錢了事,接著吳嫌又拿出壞的眼鏡要求再賠1800元,汪小姐不肯,吳嫌就在醫院門口大吼大叫,汪小姐很尷尬只好給他,兩天後,汪小姐接到吳嫌電話,通知她腿部傷勢惡化,約她到警察交通分隊調解,見面後吳嫌拿出向她索賠工作損失、交通、醫療費共8000元,汪小姐不肯,最後吳嫌向她要了一個600元的紅包了事。疑似假車禍真詐財手法,警方提醒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