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研議消防通道至少保持3.5米淨寬
金城鎮莒光路瑩豐珠寶行今年端午節當天凌晨發生火警,奪走二條寶貴人命。而在地區現有街道大部份是老式舊建物,其巷道既狹窄、空間又小,一旦發生火警,消防人員搶救不易,後果不堪設想。
為因應金門縣現有道路,因路邊停車,影響救援車輛通行,妨礙防災救災任務,金門縣消防局依據相關法規,擬訂「金門縣政府劃設及管理消防通道執行計畫(草案)」,以做為救災可採行之措施。
金門縣政府昨日就召開研商「劃設及管理消防通道執行計畫(草案)」會議。會議昨日上午九時三十分起在縣政府第二會議室舉行,由縣府參議楊肅池主持,工務局、建設局、環保局、消防局、警察局及鄉鎮公所,均派員參加,表達意見。
楊肅池希望透過大家一起合作,未來就消防通道至少應保持三點五公尺以上淨寬,透過實地會勘後劃設,以利救援車輛順利抵達救援區域。計畫並簽請長官核示。
金門縣消防局也就「劃設及管理消防通道執行計畫(草案)」指出,消防通道劃設條件定義,金門縣現有道路寬度七點五公尺以下者,距離有人居住或使用之建築物(或救援車輛可順利抵達之區域)在八十公尺以上之道路。
至於消防通道劃設及實施禁停管制措施原則:一、消防通道之道路寬度測量標準,應以道路兩側設施物淨寬(含道路水溝蓋)為準。二、消防通道未滿五點五公尺之道路:劃設雙邊禁停紅線。三、消防通道五點五公尺以上,未滿七點五公尺之道路:劃設單邊禁停紅線,但臨六樓以上高度建築物之道路不在此限。四、消防通道交岔路口十公尺範圍道路,劃設雙邊禁停紅線;消防栓五公尺範圍內道路,劃設單邊禁停紅線。五、消防通道劃設單邊禁停紅線時,應視道路狀況,劃設於潛在危險性較大及劃設後較有利於救援車輛通行之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