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節金酒回饋券補發實領7397人
金門縣政府中秋節金酒感恩回饋券發放,第二階段作業昨天截止,據財政局統計,第二階段實領人數7397人,尚有5274人未領券,將不再補發全充入縣庫;中秋節感恩回饋券使用期限今年12月4日截止,財政局再度提醒領券人在期限內使用,逾期視同無效。另有鄉親提議,希望明年新政府能繼續實施此項福利,嘉惠縣民。
中秋節金酒感恩回饋券發放第二階段作業自16日至昨18日三天在戶籍所在各鄉鎮公所、小金門則在烈嶼鄉物資供銷站補領,據縣府財政局統計,全縣六鄉鎮符合領取秋節金酒回饋券人數為八萬四千零六十九人,第一階段實領人數七萬一千二百五十八人,未領券人數一萬二千三百六十七人。
第二階段經一連三天補發作業,實領人數計有七千三百九十七人,包括有金城鎮二千九百零五人、金寧鄉一千二百零七人、金湖鎮一千八百四十五人、金沙鎮九百二十三人、烈嶼鄉五百一十七人、烏坵鄉另排期補發。第二階段連同第一階段領券人數計有七萬八千八百人完成領券,人人笑領回饋券,並建議年年有此好康福利。
縣府財政局指出,感恩回饋券基準日及使用截止日,中秋節感恩回饋券基準日為98年10月4日,使用截止日為98年12月4日。凡持有人得按感恩回饋券所載面額,限於金門地區或金酒公司各門市使用。金酒公司不受理找零或兌換現金,且不受理兌換家戶配酒。
有鑑於清明及端午回饋券領券人,領而未使用,以致白白喪失權益,財政局再度提醒,中秋節感恩回饋券持有人應於各使用截止日前,向金酒公司完成兌換商品,逾期失效,金酒公司不受理兌換商品。感恩回饋券持有人於金酒公司寧山配銷處或烈嶼供銷站兌換商品,應符合金酒公司規定資格。
今年適逢古寧頭戰役60週年,金門縣政府為感念胡璉將軍創設金門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對於金門之貢獻,今年特別實施三節感恩回饋券發放作業,其中,清明節、端午節已順利發放完畢,每次得領取價值新台幣3600元之感恩回饋券。縣府三節感恩回饋券所需經費由縣府98年度財政業務項下預算額度列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