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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學補助月底截止申請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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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院勞委會辦理失業勞工子女九十八學年度第一學期就學補助,已從十月一日起受理申請,至十月三十一日截止(以郵戳為憑),凡符合申請資格的,均可提出申請。
 申請資格,除須自九十一年一月一日以後離職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至九十八年九月三十日止仍未就業,失業期間連續六個月以上(即九十八年三月三十一日以前失業者),並請領失業給付一個月以上之規定外,尚須申請人及其配偶九十七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新台幣一一百一十四萬元以下。符合上開條件之失業勞工,其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學生,都可以申請補助,沒有名額的限制。
 補助金額,每名公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三年)新台幣三千元,私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三年)新台幣五千元,公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二年)新台幣五千元,私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二年)新台幣一萬元。
 至於申請手續上,一律採通信申請,申請書自十月一日起向各地方政府、就業服務中心(站)、勞保局及各辦事處、勞委會勞工諮詢服務中心索取,或經由全民勞教e網(網址:cla.hilearning.hinet.net)直接下載,亦可從勞委會網站(網址:www.cla.gov.tw)進入全民勞教e網下載。洽詢電話:勞工福利處(02)85902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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