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島東漁港碼頭李縣長要求多功能設計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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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門縣政府昨日就本年度漁業署補助辦理羅厝、復國墩漁港防波堤改善工程,聽取建設局簡報。縣長李炷烽對於漁港長期設施不足,感謝漁業署補助經費才有改善機會,並希望建設局與顧問公司,針對漁港朝多功能碼頭設計規劃努力。
 金門縣政府昨日上午十一時起,在縣政府第一會議室舉辦辦理羅厝漁港南防波堤及復國墩漁港東消波堤改善工程說明會,並邀請金湖鎮公所、溪湖里、烈嶼鄉公所、林湖村、金門區漁會等派員參加,表達意見。縣府建設局長李增財也列席與會。
 李增財並指出,本年度除了漁業署補助經費外,明年度漁業署也將再補助一億二千萬元,做為新湖、羅厝、復國墩漁港,在港池浚深、防波堤延伸等工程使用。而羅厝漁港南防波堤及復國墩漁港東消波堤改善工程,在工程發包前,也會在金湖、烈嶼各辦一場說明會,聽取當地漁民意見。
 縣長李炷烽則表示,有關落實水下監工、東半島漁港可由縣政府編列一些預算,以朝不要當純粹是漁港的多功能碼頭設計,可靠泊小遊艇、散裝貨物運輸,均可一併考慮。至於區漁會建議消波塊改以沉箱取代施作模式,則請建設局、顧問公司研究,可行就做。
 金門縣政府建設局指出,金門縣現有漁港經由中央主管機關行政院農委會公告為第二類漁港,計有新湖、羅厝及復國墩等三處漁港,新湖漁港於六十八年興建,七十三年完工,各項設施較完備。羅厝漁港於八十六年興建,八十八年三月完成使用,八十八年繼續延伸南防波堤一百公尺,八十九年進行陸上設施興建(漁港區舖面、停車場、綠美化),九十年興建北側碼頭、突堤碼頭、漁港大樓及浮動碼頭三座。復國墩漁港於八十八年興建,八十九年完工,九十二年及九十四年分別施建東消波堤及東碼頭。
 建設局指出,因羅厝及復國墩漁港防波堤均已施建多年,受潮汐沖蝕及多次颱風侵襲,或於建港當時,囿於經費,致未能一次完成施建,漁港泊地之穩靜度及安全性仍亟待改善,為解決此一問題,金門縣政府曾多次向農委會漁業署爭取補助,惟未獲同意,經於九十八年六月二十九日漁業署署長沙志一來金期間拜會縣長李炷烽,縣府建設局再次提出需求,為改善漁港基礎之建設,請漁業署同意補助相關工程之施建經費,並請考量離島地區,海事工程動員費用較多,施建之工程採一次發包,按工程進度分年撥付方式補助,渥蒙漁業署審酌所提漁港防波堤工程改善計畫,確實有其必要,於九十八年八月及九月間核定,同意補助「羅厝漁港南防波堤及復國墩漁港東消波堤改善工程」,總經費七千五百萬元(補助六千萬元,金門縣政府配合款一千五百萬元),九十八年度已核定一千七百萬元,由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四年五千億計畫)列支。
 建設局指出,本案經委請浩海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完成設計,工程主要施建項目為羅厝漁港南防波堤加拋30T消波塊三百八十七塊,長度計一百二十公尺,復國墩漁港東消波堤改善工程加拋10T消波塊一百五十九塊,長度計九十公尺,增建南內堤乙處,長四十五公尺、寬十二公尺,工程完成後,將可有效改善該二處漁港港區泊地之穩定度及安全性,後續再推動執行新湖漁港防波堤延伸、復國墩漁港泊地、航道浚深及養灘區等工程,有關本次工程計畫目標、漁港現況及詳細施建項目,並由設計公司浩海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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