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師不應粉飾更不該吃案
校園若出現「狼師」,發生性侵,學校不應粉飾,更不應該吃案!
金門縣九十八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運作座談會昨天在承辦學校金湖國小舉行;輔仁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吳志光應邀在會中主持專題講座。
吳志光表示,校園若發生性侵害事件,學校不可以猶豫,不要想「師師相護」,不要想吃案;如果猶豫了,過了黃金通報時間,就可能「惡向膽邊生」,想要粉飾或吃案,結果就會很慘。
他表示,最著名的案例之一就是某巿某國小,明明校方已接獲報案,有男狼師脫數名男學生褲子猥褻,學校不但延遲通報,還把性侵害通報成疑似性騷擾;結果,因為警政、社政資源不能及時介入,巿政府被判國家賠償兩千萬元;校長及承辦教師因為登載不實,被以偽造文書起訴。
對於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案,吳志光給與會人員的忠告就是:該通報就要通報;知道多少就要通報多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