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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市場地檢署大力宣導反賄選

發布日期:
記者: 蔡家蓁/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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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底「三合一」選舉即將逼近,金門地檢署檢察長陳宏達昨日率隊深入菜市場進行反賄選宣導,地檢署的義工逐一向來往的婆婆媽媽們發送反賄選的文宣,呼籲民眾支持乾淨選舉,共同維護選舉的公平性及純正性。
 昨日上午九時許,陳宏達偕同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主委顏達仁、觀護志工協進會理事長莊水池、常務監事呂榮平、地檢署書記官長孫國粹及二十多位同仁、志工,來到人來人往的金城鎮東門菜市場,由於適逢民眾買菜的顛峰時間,現場的婆婆媽媽很多,陳宏達則逐一握手致意宣導反賄選,並分送宣傳單給店家和民眾,呼籲支持乾淨選舉。
 金門縣長、縣議員和鄉鎮長選舉如火如荼進行中,但坊間賄選傳言不斷,陳宏達日前拜會縣長參選人時即證實買票行情有2000元、5000元、甚至高達1萬元,至少有三十件賄選案在偵辦中,引起地方民眾的關切。
 陳宏達指出,為加強查察賄選,法務部調查局已經從台灣調派首批十五名調查員進駐金門,台灣有三名檢察官也將支持金門地檢署辦案,他期望意圖賄選的參選人趁早打消歹念,以免觸法。
 陳宏達表示,端正選風,淨化選舉,選賢與能,維護民主政治基石,相信是全體鄉親共同的心願,希望大家一起來支持反賄選。
 他也特別提醒,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規定,對於有投票權之人行賄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金;第97條規定,對候選人行賄或受賄者,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二百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金。
 而依現行刑法、刑事訴訟法之相關規定,涉犯上述罪名者,不但不能由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一旦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者,亦不可能有緩刑、易科罰金之機會。故若涉犯該罪,必將身繫囹圄失去自由,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又候選人若經查獲賄選行為,即使因而當選,檢察官亦將依法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勢將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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