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入民宅行竊案軍官被起訴
發布日期:
記者:
陳麗妤/綜合報導。
點閱率:676
一時行為偏差,上尉軍官恐將身陷囹圄,自毀前程。今年七月一名許姓軍官在沙美五福街入侵民宅行竊被發現並報警處理,警方初步調查依準強盜罪移送國防部南部軍事法院檢察署金門檢察官辦公室偵辦,軍檢之調查結果和警方初步調查情形一致,其行為觸犯多項罪名,最後從一重罪以準強盜罪起訴,全案交由國防部南部軍事法院審判。
縣警局金湖分局指出,該案發生於今年七月十八日,一名現役上尉軍官在未經許可下,私自入侵林姓被害人位於金沙鎮五福街的租屋處,並且竊走手機和現金等財物,恰巧被林姓被害人的友人發現,許嫌為保護贓物與被害人發生扭打,經民眾報案後警方依現行犯將其逮捕,經過初步調查,其行為已觸犯刑法第二三九條,依準強盜罪嫌將他移送國防部南部軍事法院檢察署金門檢察官辦公室偵辦。
金湖分局於近日收到軍事法院檢察署之偵辦起訴書,其調查結果和警方初步之調查情形一致。金湖分局透露,軍方為慎重其事,於偵辦過程中,由憲兵司令部刑事鑑定中心派員詳談,訪談內容發現許嫌之供詞為不實之供述;而其供稱無故侵入民宅,係經不知名阿伯請他上樓去叫林姓被害人下樓,經軍檢、警方透過訪談當地居民、調閱附近相關路口之監視器,並無被告所謂之情形,顯示其所言和事實不符。
上尉軍官因入侵民宅行竊,經國防部南部軍事法院檢察署金門檢察官辦公室偵辦,依準強盜罪將該嫌起訴,交由南部軍事法院審判。為此,金湖分局指出,許嫌和被害人,雙方在軍、警調查中皆供述並不認識對方,經過軍檢和警方之調查發現,先前關於該案之所有傳聞皆不攻自破。
金湖分局對於許姓軍官因一時判斷錯誤自毀前程感到十分惋惜,也藉此呼籲年輕朋友,凡事三思而後行,莫因一時的衝動,而有偏差之行為,甚至犯下無法彌補的錯誤,更造成終身之遺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