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改裝警決加強攔檢
近來員警於值勤時發現有少部分車輛車身、引擎、頭燈、防撞桿等變更,或喇叭、排氣管等音量過高,致影響行車安全,甚至製造噪音、妨礙安寧,縣警局指出,警方將結合本縣公路監理所、環保局等單位,持續於地區重要道路針對疑似改裝車輛加強攔檢,提醒車主不要以身試法。
縣警局指出,少部分車輛改裝未經審驗合格即將大燈改為氣體放電式頭燈(俗稱HD氦氣頭燈)、或未經核准加裝防撞保險桿等,由於此類違規,非完全屬於縣警局所能單獨執行取締工作,該局將結合公路監理所針對此類違規車輛加強攔檢勸導取締,經勸導無效後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處以新台幣二千四百元以上九千六百元以下罰鍰。另針對部分車輛將排氣管消音器拆除、或變更排氣管、或變更喇叭等設備,製造噪音妨害安寧,警方亦會結合環保局持續來攔查取締,以有效遏制此類違規行為,維護行車安全及地區安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