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反詐騙日警方宣示打擊犯罪決心
為提升民眾預防詐騙警覺性、減少被騙,縣警局配合警政署「全國反詐騙日」活動,將於明(十二)日上午八時至二十四時止與全國同步,結合各金融機構及協勤民力於地區各金融機構內外、自動存(提)款機設置處所加強宣導詐騙犯罪防範之道,展現澈底打擊詐騙犯罪之決心,並藉由主動關懷提醒,以提高民眾防詐騙警覺,有效防範詐騙犯罪之發生。
縣警局指出,邇來詐欺案件發生數呈現增加趨勢,行政院長吳敦義於98年11月11日視察內政部警政署時也宣示「反詐騙決心與行動」,為提升民眾預防詐騙警覺性,減少被害機會,全國各警察機關將於十二日同步實施「全國反詐騙活動日」活動,加強詐騙犯罪防範之道的宣導,傳達警方打擊詐騙犯罪之決心。活動執行係以金融機構內外、自動存(提)款機設置處所為實施地點,其中,金融機構內營業時間由各金融機構行員於金融機構內適當之處所(如服務台抽號碼牌處),發送宣導單張(不重複發送);遇有異常提領、神色有異狀,予以關懷提問。
而金融機構入口及自動存(提)款機設置處所,則安排警力及民防、義警、巡守隊、志工等協勤民力,加強守望輔以發送宣導單張,遇有持手機通話同時操作自動存(提)款機之民眾,主動關懷提醒。
同時各警察單位於實施期間並配合內政部警政署自本(十一)月起於電視、廣播及網路等大眾媒體進行之反詐騙宣導,以帶狀反詐騙宣導火力,傳達警察機關打擊詐騙犯罪之決心。
縣警局指出,常見詐騙犯罪手法為「購物個資外洩」或「假檢警詐騙」,「購物個資外洩」多以要求民眾操作自動存(提)款機方式詐騙,歹徒以購物付款方式錯誤,必須取消分期付款設定,誘騙民眾前往操作自動存(提)款機轉帳匯款。而「假檢警詐騙」係歹徒誆稱為警察或檢察官,通知民眾涉入刑事案件,為證明清白必須將存款匯入指定帳戶監管,因而掉進詐騙陷阱。
縣警局表示,經統計本縣目前有金融機構十八處、自動存(提)款機五十二台,設置處所計四十一處,除了專業警察機關轄內由各機關自行負責(尚義機場、水頭與料羅碼頭等三處,分由航警局、港警局執行),餘各處將由該局於活動日派員執勤。也希望藉由本次專案勤務之執行,除展現澈底打擊詐騙犯罪之決心,更達到實施時間無利用網路或電信管道,致使民眾於各金融機構臨櫃提(匯)款,或於自動存(提)款機轉帳匯款之詐欺案件發生為目標,以全面遏止詐騙犯罪歪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