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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僑身分認定審議二十四人均過關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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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僑身分認證主要確認彌補民國三十七年以前無戶籍登記制度缺口。金門縣華僑身分認定審議小組昨召開第六次委員會議,經委員們詳實審議結果,許允銓等二十四人均通過華僑身分認定,將發給「人別確認」之證明書,俾利其未來依「戶籍清理條例」提出土地登記申請,確保華僑權益。
 華僑身分認定審查小組昨召開第六次委員會議,由召集人副縣長楊忠全主持,副召集人洪國正,及委員陳炳仁、張邦育、李文俊、蔡輝詩、許志明、吳炯煒、陳榮華、洪天映、李張曹、陳用國、李克強、陳世基、周清國,執行秘書許慧婷、組員黃月意等與會。
會中,並就上次委員會議審查決議執行情形作報告。並討論通過五項提案。包括:一、委員會開會將制度化,在每年一、四、七、十一月份,每月第一星期四、五,為申請案召開經常審議委員會議;但申請案件累積達二十件,得隨時召開審議委員會審議。二、「切結書」與「陳述書」是否擇一,經討論採用「切結書」。三、各項申請表件,被認定人本人、申請人或代理人(被授權人)應取據本人陳述,於各該欄位簽署;「切結書」應由其本人或申請人親簽。四、「授權書」之授權事項,範圍應包含「華僑身分認證」,即須具體明確,方可擔任該申請案之代理人。五、為明確當事人真意及授權要式,修正「申請書、陳述書、調查表、切結書」格式,另並配合提案二決議辦理。
 昨日審查會議受理申請案件,經委員會委員針對申請身分認定審議案件計二十四案,分別為金城鎮八件、金湖鎮三件、金沙鎮三件、金寧鄉十件;經委員們審議認定項目則有「兩地資料不符但係同一人」或「出生地為金門」等二項。
 經審議後,二十四案之華僑申請身分認定項目為「本人或渠親屬兩地設籍資料不符但同屬一人」者,計有金城鎮華僑楊水藩等十七人,其申請認定事實為本人或父祖其戶籍地與僑居地兩地之出生日期不符,或姓名有異者;另金城鎮華僑計許允銓等七人,申請認定其本人或父祖其出生地為金門。而上開各案經鄉鎮(村里)公所派員查證屬實後出具證明書在案。
 金門縣華僑身分認定審議小組係自民國九十六年四月一日起開始運作,到目前已召開六次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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