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持有遠航機票尚未申報債權者可向縣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提出申訴
金門縣政府昨發布新聞稿指出,尚未辦理退票並且尚未向遠航公司申報債權者,抑或經向遠東航空公司查詢並未登錄於該公司電腦訂位系統之鄉親,可循消費者申訴程序向金門縣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提出申訴。
遠航公司於九十七年五月暫停營運,無法履行旅客運送契約,為維護鄉親權益,金門縣政府即統計鄉親持有該公司未使用票證數量,並函請行政院消保會、交通部民航局等協調該公司履行應行之義務。
案經台北地方法院九十八年四月三十日裁定准予遠航公司重整,金門縣政府除公告請持有遠航公司未使用票證鄉親儘速向該公司申報債權外,並於九十八年五月五日函送金門縣政府統計資料予遠航公司納入重整之債權。
台北地方法院九十八年十月十四日開庭,為爭取鄉親權益,金門縣政府委託黃怡騰律師代表出庭,案經台北地方法院九十八年十一月二日裁定,有關金門縣政府統計鄉親持有遠東航空公司未使用票證資料,經該公司核對電腦訂位系統,扣除已退票、無票號、機票張數不符、已搭乘完畢及重複申報部分後,同意新台幣六百二十萬餘元列入債權。
而鑑於有部份鄉親是向易飛網及各別旅行社購買遠東航空公司機票,如果易飛網或各旅行社並未將購買人(或搭機人)身分證資料登錄於遠東航空公司電腦訂位系統時,有可能被遠東航空公司重整監督人異議,並被法院剔除債權,基此,如果尚未辦理退票並且尚未向遠航公司申報債權者,抑或經向遠東航空公司查詢並未登錄於該公司電腦訂位系統之鄉親,可循消費者申訴程序向金門縣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提出申訴,縣府消保官將協調各該旅行社或另向遠航公司協調,爭取退款或改請求遠東航空公司未來復航之後,依然同意履行運送消費者義務的機會。
不過由於法院公告接受遠東航空公司債權人申報債權的期限,業已屆期,未能及時在期限內完成債權申報的消費者,未來究竟得否獲得有效補償及救濟,目前尚未得而知。鄉親如無法確認身分証資料是否登錄於遠航公司電腦系統時,可逕向遠航公司鄭小姐查詢:(02-2712-1555轉50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