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障礙公設未改善縣府擬開罰
發布日期:
記者:
陳麗妤/縣府報導。
點閱率:491
全縣公共建築物之無障礙設施尚未完成改善者計有二十處,縣府昨日透過諮詢及審查小組會議追蹤各單位執行進度,其中有三個單位已改善、另三個單位已提替代方案;其餘單位需依委員之建議或通過之替代方案著手改善,否則將依法開罰。
金門縣「公共建築物及公共活動場所行動不便者設施改善諮詢及審查小組」昨日假縣府第二會議室召開第四次會議。根據縣府建設局統計,地區公共建築之無障礙設施尚有二十處(單位),因仍有缺失未改善完成遭列管;另外,尚有五處超商之無障礙設施未完成改善。
縣府昨日下午二時起,假縣府第二會議室召開「公共建築物及公共活動場所行動不便者設施改善諮詢及審查小組」會議,由各單位就改善進度、改善計劃或改善困難者依規定提具替代方案,該會由副召集人李增財主持,委員楊榮時、陳東慶、沈金柱、林志鴻、金桐、吳泰武等出席參加,遭列管之單位代表共二十餘人出席參加。
縣府表示,目前列管中尚未完成無障礙設施改善者,已超過改善期限。
昨日會中依序由各單位報告目前改善情形,其中,計有金沙消防分隊、國立金門技術學院、國立金門高中已完成改善;另外,金門港務處、金沙鎮圖書館、土銀金門分行烈嶼辦事處提替代改善方案,已獲審查通過;在超商部份計有新山外門市提替代方案通過。
最後,審查小組決議,委員同意之替代方案者,需依審查委員建議著手改善;其餘未完成改善者,應提改善計劃,讓老、少、行動不便者沒有障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