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就業服務員甄試今起受理報名
金門縣政府辦理「98年度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員甄試」,自今(21)日至11月30日上班時間在社會局受理親自或委託報名,若掛號郵寄(寄件地址:893金門縣民生路62號金門縣政府社會局勞工課收,郵件應於11月30日下班前送達)。將錄取1名額(備取2名,儲備期間1年)。
縣府社會局指出,這項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員甄試,採口試甄試,合者約談(甄試時間預定98年12月8日下午2時假縣府第一會議室辦理),不合者恕不退件。口試:佔成績40%。學經歷:佔60%。薪資待遇專科每月28669元,大學每月30613元,碩士每月35003元。聘用期程:自面試錄取後至99年12月31日止。
縣府社會局表示,工作項目包括身心障礙者就業轉銜、諮詢、評估及開案、研擬職業重建服務計畫、派案或轉介、追蹤及結案;個案資料之傳輸、匯入、轉出及建檔;協調及整合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資源網絡等就業重建工作。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關工作,以及其他。
報名應繳文件有履歷表(請附上最近半年內正面半身脫帽2吋照片1張)、自傳(請留白天可聯絡之電話)。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學歷、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男性須繳退役或免役證明文件影本。報名資料領取:請逕行上縣府網站下載空白報名表填寫或洽縣府社會局登記領取。
應徵資格:依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訂頒「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人員遴用及培訓準則」,就業服務員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領有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心理師或特殊教育教師證書。取得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證。大專校院復健諮商、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特殊教育、勞工關係、企業管理、人力資源、心理或輔導之相關科系所畢業。
非屬前款相關科系所畢業,從事就業服務或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相關工作一年以上,且完成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關專業訓練八十小時以上。高中(職)畢業,從事就業服務或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相關工作四年;以上且完成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關專業訓練八十小時以上。
第一項就業服務員或前項就業服務助理員,應於初次進用後一年內完成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關專業訓練三十六小時以上,成績及格取得結訓證明,始得繼續提供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