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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節回饋券12月4日截止使用

發布日期:
記者: 翁碧蓮/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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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縣府財政局統計,金酒公司受理兌換之中秋節感恩回饋券,總計7萬1,715張;截至11月21日止,尚有7312張未兌換,未兌換金額為2千6百32萬3,200元;兌換截止日為12月4日,縣府呼籲民眾儘早使用回饋券,避免權益損失。
 依據金門縣政府發放感恩回饋券實施要點第五點規定,中秋節感恩回饋券使用截止日為98年12月4日。第十點規定,感恩回饋券持有人應於使用截止日前,向金酒公司完成兌換商品;逾期失效,金酒公司不受理兌換商品。
縣府財政局指出,中秋節回饋券基準日為98年10月4日,使用截止日為98年12月4日止。中秋節感恩回券發放7萬9,027張,經統計至11月21日止,金酒公司受理兌換之中秋節感恩回饋券總計7萬1,715張,兌換率90.75%,尚有7,312張未兌換,未兌換金額為2,632萬3,200元。
據金酒公司訂定回饋券使用辦法,回饋券不得換現找零,回饋券商品兌換提領採認券不認人,回饋券持有人得按回饋券所載額度,限於金門地區或金酒公司各門市兌換提領,且不得用於提領家戶配酒。回饋券持有人若於該公司寧山配銷處或烈嶼供銷處兌換提領商品時,應符合該公司批售辦法之相關規定及公告;並依相關會計作業規定開立統一發票。
(未成年請勿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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