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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學年度本縣公費師保生獲核定10名額

發布日期:
記者: 翁碧蓮/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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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9學年度離島地區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升學國市立師範及教育大學聯合保送甄試,據縣府教育局表示,本縣獲核定計10名額,報名日期自12月10日至12月17日止,應屆畢業生申請該項保送甄試,請備齊應繳表件,經國立金門高中初審後提出申請。
 據縣教育局指出,離島地區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升學國市立師範及教育大學聯合保送甄試,本縣獲核定10名額;應屆畢業生提出申請,必須先經由國立金門高中初審後,將考生申請資料提報教育局複審,縣政府教育局完成複審後,再將考生報考資料提報教育部彙整,教育部將考生資料轉至聯保會,遇資格疑義案件提會討論決議。
 本縣獲核定師資培育公費生名額及科系分別有: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英語學系、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健康促進與衛生教育學系、地球科學系,以上各1名額。
 國立台北教育大學-音樂學系、自然科學教育學系,以上各1名額。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藝術與設計學系(創作組)1名額。
 台北巿立教育大學-數學資訊教育學系1名額。
 國立台中教育大學-語文教育學系、數學教育學系,以上各1名額。
 縣教育局表示,報考音樂學系、藝術與設計學系(創作組)之考生務必參加大學術 科考試,缺考者視同放棄聯合保送甄詴資格。報名日期與方式,自今年12月10日(星期四)起至98年12月17日(星期四)止:符合報考資格之應屆畢業生,應備妥文件向原肄業之高級中等學校提出報名申請。
 這項聯合保送甄詴錄取名額為師資培育公費生,保送錄取生不得申請保留入學資格,畢業後有關教師資格之取得、服務及進修等事項,悉依師資培育法、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暨相關規定辦理。保送錄取生經註冊入學後不得申請轉校(系、組),但特殊情況報經原保送之縣政府同意者,不在此限。
 保送錄取生由各錄取學校輔導至訂約之教育實習機構參加教育實習,期滿並通過教師資格檢定考試,取得教師證書後,由原保送縣政府分發保送地區學校服務。服務期間,不得申請異動、調職,如有重大疾病或事故者,得辦理展緩服務,但中央主管機關基於業務需要,得經原分發服務學校及該管主管機關同意調任其他具有同樣保送之縣屬離島地區國民中小學繼續履行服務義務。
 在未服務期滿前不得申請調往其他一般地區服務,如拒絕接受分發或未服務期滿而離職者,追繳在校期間所享之公費。保送錄取生應一律修習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所修習之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名額以外加名額方式辦理。保送錄取生服務期滿後,檢齊服務四年考核通知書,由縣政府造具名冊乙份,函報教育部中部辦公室核備,解除服務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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