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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緝犯申辦護照遺失栽了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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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九件詐欺案遭到桃園、板橋、苗栗等三地檢署發佈通緝的台籍男子陳慶霖日前由廈門偷渡來金,並持變(偽)造之身分證前往縣警局金城分局偵查隊要辦理護照遺失,結果為偵查隊識破身分,進一步調查後,將他依偽造文書及違反國安法二項罪嫌移送金門地檢署,並於昨(三)日將他解送台省通緝之地檢署歸案。
 本(十二)月一日下午一名年約五十歲左右的男子持「黃國玉」的身分證在一位「表姊」的陪同,到金城分局偵查隊申報護照遺失,由於該男子所持身分證為舊版(非新換發)之身分證,辦案經驗豐富的金城分局偵查佐周芳仁發現表面似乎有重新處理過的痕跡,並請縣警局鑑識組進一步鑑定,證實是變(偽)造之身分證。
 金城分局偵查隊長李華欣獲悉後,也立即指派小隊長胡家睿、偵察佐劉華泰加入深入偵查,發現以該名苗栗縣的「黃國玉」早已除戶,再進一步透過戶役政系統查證,證實「黃國玉」已過世多年。
 警方初步偵訊這名「黃國玉」男子時,他神態相當穩練,對於自己的身分、血親等等概稱「忘記了」,還自己說是「暫時的失憶症」,讓警方有些啼笑皆非,並於當晚讓他在分局的拘留室待一宿,昨日上午警方進一步曉以大義,幾經折騰,總算讓這位「黃國玉」承認自己是「陳慶霖」,四十四年次,設籍台中縣霧峰。他向警方坦承,自己於民國八十九年從澎湖乘坐大陸漁船偷渡出境,去到中國大陸杭州,輾轉到雲南後被人下蠱,被關在一處苗寨內六、七年,逃出來後,再以三千元人民幣的代價僱請漁船於上(十一)月二十四日由廈門偷渡來金,並下榻於城區某旅館內,準備搭機回台,並持身分證向警方申報護照遺失,以申請新證件方便返台。
 警方調查時也發現陳慶霖曾於民國八十四年至九十三年間因為七件詐欺案遭台北地檢署通緝,在民國八十八年十二月因一件詐欺案被桃園地檢署通緝、九十四年五月也是因為一件詐欺案遭板橋地檢署通緝中,而他在九十四年前還曾因偽造文書、違反銀行法二件案子遭通緝,但因為已過追溯期而撤銷。
 警方發現這位陳姓嫌犯善於利用人性的同情心,還欺騙同住旅館的胡姓房客,冒稱是他的表姊陪同到偵查隊向警方報案,以取得警方的信任。不過,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老千級的騙徒這次卻栽在金門警方的手裡。
 金城分局偵查隊昨日在偵辦暫告一段落,也將他依違反國安法、偽造文書罪嫌將他移送金門地檢署,並於昨日上午將他解送台省通緝之地檢署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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